室内LED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室内LED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经镇雄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受镇雄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委托,依法对镇雄县广播电视大厅室内LED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编号:ZXCG2017-13
(二)采购单位:镇雄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镇雄县广播电视大厅室内LED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三次)
(四)采购内容:LED电子屏、数据接收卡、空调、大屏控制系统等、音响系统、配电柜及相关配件等(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全新设备,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2年。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施工期15天。
(五)采购预算价:496760.00元(包含货物、包装费、运费、卸货费、人工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六)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接到中标通知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执行。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天施工期完成一次验收全部付清。(具体条款按合同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为LED屏幕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如生产商参与,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LED屏设备生产经营项目;如经销商参与,营业执照须具有LED屏销售或计算机系统集成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应用项目。参与谈判的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销售授权书,否则视为不满足条件。
(三)参加谈判的供货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
1、认证类证书:
1.1生产商提供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3C产品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
1.2销售商提供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3C产品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生产商鲜章(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所投货物质保期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2年。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执行质量“三包”政策,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应该继续提供设备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件的供应。
3、谈判现场提供LED显示屏、发送卡和接收卡样品,并进行LED显示屏现场点亮测试、封存。
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产品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与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和性能要求一致的全新产品且货物完好。
(二)本项目中性能要求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身份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二)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四)本项目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资料为证件复印件,字迹清楚,须加盖公司鲜章。
五、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均为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8日17:30,按谈判文件规定转账。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06月09日上午9:30-10:00。
2.谈判时间:2017年06月09日上午10:00。
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评标厅。
镇雄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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