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建设招标公告

藏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建设招标公告

青海省藏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

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3】16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青海省民政厅,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湟中县多巴镇小寨村;

2.2 交货及安装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1台350kw油气两用真空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招标编号:0773-1740GNQH01177;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若申请人是生产商,须具有B级以上(含B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经营范围包含锅炉采购及安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及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货物制造商具备B级以上(含B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 时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民政厅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虎台宾馆对面)

报名联系人:郎女士 业务联系人:杨先生、郎女士

电 话:****-*******

传 真:****-*******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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