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联合厂房等9项(发动机二厂区建设)-冷水塔招标公告
发动机联合厂房等9项(发动机二厂区建设)-冷水塔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发动机联合厂房等9项(发动机二厂区建设项目)(整体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核)【2016】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亦庄开发区N13M1地块,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冷水塔(货物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发动机联合厂房等9项(发动机二厂区建设项目)-冷水塔
2.2 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2.3 供货地点:发动机联合厂房等9项(发动机二厂区建设项目)工地现场
2.4计划供货周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需的冷水塔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制造商资格或相关经营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报名方式及领取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地址: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幢2层)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艳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婷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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