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自备电站2#机招标公告

三期自备电站2#机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
(3#炉部分)


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7年6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采购锅炉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和计量加药泵。供货范围和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制造销售设备相应的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在投标文件中以业绩一览表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及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 包括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
(1)近三年在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www.jlhxjt.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 16日 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4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10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人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人核查信息为准。
保证金汇款地址(备注写明投标保证金标明投标名称)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哈达湾支行
账号:****************4359
投标方必须最迟在2017年6月15日将保证金汇款底联扫描件发送到********8@qq.com">********8@qq.com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jlhxjt.com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6月 16 日 9 时;
开标地点:吉林化纤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评标室。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经开区516-1号 邮 编: 132021
联 系 人:技术联系人 孙先生 153*****857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153*****689 申先生 153*****79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
1. 说明
1.1招标人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21.项目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锅炉煤斗清堵空气炮

2.招标货物:

物资名称数量交货期

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和计量加药泵1套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1.3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吉林市经济开发区516-1号
联 系 人:技术联系人 孙先生 153*****857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 153*****689 申先生153*****797
1.4制造商投标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信封A:“技术响应文件”应包括:
a.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的完整描述,不包括任何提及价格和商务条款的部分;
b.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关于投标人所要供应的货物和辅助服务是合格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c. 技术偏离表。
d. 证明投标人所投的技术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相符的其它资料(特别如图纸、草图)。
e. 如投标人实现设备的维修、培训、备件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本地化,请提供其实现本地化的计划和有效证明文件。
f. 对关于工程设计联络、标准与检验、安装调试、现场验收、现场技术服务条款的应答;
信封B:“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b.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c.银行开户许可证;
d.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
e.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及审计结论部分内容);
f.其他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信封C:“商务响应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
a.投标书;
b.法人代表授权书;
c.开标一览表;
d.投标保证金;
e.如果提交降价/折扣声明应注明降价/折扣在哪个部分或全部,以及降价/折扣后的单价;(如有)
f.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意:所有负偏离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无偏离项(包括正偏离项)不要写入此表;
g.法律纠纷情况;
h.机密信息接收承诺函;
以上文件均密封在一个包装箱或包内。
2.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内写明合同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并且必须严格按第四章的格式填写价格表,详细分项报价,投标文件中报价为免费项目的也需要提供原单价。成套费、检测费等表格中没列出的费用,请写在其他一栏中,并注明。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可能会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3.1投标报价为:货物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价格
相关费用: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地点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费用
按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报出其他服务费,计入投标总价。
2.3.2投标报价为固定价。
2.4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技术规格书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备选方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且它们的投标价格不应高于主选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5有效业绩:
有效范围包括(制造且售出):见招标公告;
统计时间范围:2014年1月~2016年12月
业绩数量下限:5台套
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和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可隐去价格);
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2.6投标人应随其技术响应文件递交调试、运行(质保期内)所必需的高价值的部件和备件的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清单中列明的各项的单位报价及产地,这些备件的总报价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提供质保期外两年运行备件的报价,但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7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本招标货物的使用环境和工况条件与要求,采用必要的方法和/或增添必要的辅助设备(无论本文件中是否要求)确保投标货物在本项目中的使用要求。
对本条款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8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2.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人核查信息为准。
2.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 90 个日历日。
2.101.投标文件份数: 1正、3 副书面文件和 1 套电子文件(存储于U盘内),并在外包装物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

2.1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在指定位置(含封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理人)全名签字或(和)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和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关键性条款和参数等全部须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投标文件中印刷的产品样本和宣传册除外)。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递交标书的地址:见招标公告。
3.2招标公告的标题和编码:见招标公告。
3.3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人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
2.逾期送达的;
3.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3.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4.1条款。
2.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且密封物外面上的投标人名称清楚可识别,无论是否有内包装,均不应拒收或因此否决投标。
3.未按要求粘贴标记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 开标与评标
4.1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4.2评价方法:综合评估法
5. 授予合同
6.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6.1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7.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变动
7.1如果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本表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7.2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1 资金来源
1.1.1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所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招标人、管理或纪检部门、合格投标人
1.2.1 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人须知;
1.2.2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如属邀请招标,收到招标人邀请)并直接从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公司。
1.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3.2 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4 投标费用
1.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2.1.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第27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1.2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写。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独立承担表述被拒的风险。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邮件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邮件形式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述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邮件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确认。
2.3.3招标人认为标书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的语言
3.1.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构成
3.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2.1.1 技术投标书:
(1)________项目________配置方案
(2)售后服务方案
(3)方案技术参数汇总表
(4)技术偏离表
(5)按本章第3.7款出具的声明文件
3.2.1.2 商务投标书:
(1)投标书格式
(2)商务报价表
(3)商务偏离表
(4)按本章第3.6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声明文件。
(5)原厂制造商关于售后和维护服务的承诺函(硬件设备____年)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3.2.1.3资格证明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编写
3.3.1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3.4 投标价格
3.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签约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总价为准。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须实质性响应的关键部分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但签约时以投标总价为准。
3.4.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别填写:
3.4.2.1
(1)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2)如果投标人须知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报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3.4.3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3.4.4 除非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5 除投标人须知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除本须知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5 投标货币
3.5.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3.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Ⅳ-9-4);
(2)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7.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应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3.7.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8 投标保证金
3.8.1 投标人应以投标货币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8.2 当发生本章第3.8.7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8.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开出:
(1)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国外信誉良好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人接受的其它格式出具,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银行汇票或现金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
3.8.4 任何未按本章第3.8.1和第3.8.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按本章第5.3.4予以拒绝。
3.8.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予以办理退还手续。
3.8.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按第本章第6.4款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3.8.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本章第3.9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如果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按本章第6.4条规定签订合同
3.9 投标有效期
3.9.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以日历日计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3.8.6和第3.8.7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10 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3.10.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招标文件的,应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者首位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
3.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10.4 电报、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一个信封中即可。
4.1.2信封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4.1.3 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4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1.5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物外面上的投标人名称清楚可识别,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密封在一个或多个封套中都应予以接收。
4.2 投标截止期
4.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4.2.2 招标人可以按本章第2.2.3款和第2.3.3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章第4.2款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第4.1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4.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第3.8.7款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变更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章第4.3.1款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1.3招标人应做开标记录。
5.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5.2.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或综合评议。
5.2.2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3 投标文件的初审
5.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体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有效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5.3.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以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所报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3.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技术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赖外部的证据。
5.3.4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下列情况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正、副本;
(2)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重要信息。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质证明文件不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的数量、价格术语(如有)、交货期、交货地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与公开发布指标不符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商务报价表没填单价、折扣率或报价虚报折扣,隐含单价并拒绝明确;
(8)对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关键条件提出任何偏离、保留或反对,或提出合同赔偿限额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其他额外合同条件;
(9)本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其它构成实质性偏离的情形(招标人可项目具体情况明确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事项)。
一旦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款规定将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5.3.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的具体情形如下:
该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是指投标存在如下的任何一种情形: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5.3.7 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对于标书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正确性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做进一步的澄清。
5.4 评标货币
5.4.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5.5 投标的评价
5.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第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5.2 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
5.5.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1)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的费用;
(5)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5.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根据本章第5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
5.8 保密程序
5.8.1 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招标人不得透露给投标人。
5.8.2 除本章第5.7款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5.8.3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标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均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5.9 否决投标标准
5.9.1 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9.2 投标人串标、行贿、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无效投标行为的;
5.9.3 投标人虚报列表价或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扰乱招标工作;
5.9.4 投标人对招标方要求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不予理睬或拒绝回答。
5.9.5 其他构成否决投标的情形
六、授予合同
6.1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6.1.1 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发现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价最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6.1.2 如果该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或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6.2 合同授予标准
6.2.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
6.3 中标通知书
在招标人进行并最终接受此招标过程及结果的情况下:
6.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6.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招标人采购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协议的一部分。
6.3.3 若中标人未能满足本章第6.4款要求,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6.4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二_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个 )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投标人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不含税)投标总价(不含税)税率(%)
投标保证金承诺质保期交货期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投标总价:含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的交货价;
2.如投标人所报价格中含优惠条件(折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价格表格式
综合报价表格式
综合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名称规格
型号生产商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出厂价


设备出厂总价
技术服务和培训总价
运输和保险费用
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可能会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货物分项报价表格式
货物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累计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技术条款投标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




郑重声明
制造商已认真阅读了技术规格书,并完全了解货物使用环境、工况、等买方的各项要求,并将投标货物与技术规格书存在的偏离已全部列于表中。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如果我们中标,无论何时提供的任何文件,如谈判、澄清、确认和修改等文件,任何偏离或修改均单独列出并予以逐条说明。未在书面文件中单独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买方随时有权拒绝接受,我方承担商品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的责任,并接受按合同索赔。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应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复印件)

?
法律纠纷情况
法律纠纷情况
制造商和代理商应如实填写:
贵方目前是否正在涉及或面临尚未解决,对贵方影响巨大的诉讼案件?如果有,请简单说明情况。贵公司及分支机构或建议联合供货体的任何成员在过去10年中是否涉及任何诉讼案件?如果是,请写明诉讼案的现状。

投标人(制造商)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证书
证 书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授权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招标人提供任何所要求的资料,以验证本声明及本公司实力和信誉。同时附上从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交。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 (以下简称“乙方”)针对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发放的 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对从甲方处获得的相关的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8.1 机密信息
本承诺中所称机密信息是指因执行本次招标而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的相关组织机构、业务等任何秘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1.1 管理经验;
8.1.2 业务流程、职员资料及内部公开的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为甲方专有的文件资料;
8.2 机密信息的接受的方式
当甲方欲向乙方透露与其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时,此信息包括口头、书面或以其它形式的载体透露给乙方的,乙方有责任按照第三条承诺保密的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
乙方同意:
8.3.1 以谨慎的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机密信息,就如同使用与此相似的,自己不愿其泄露,公开或传播的信息一样;
8.3.2 为履行项目之目的或在其它方面为了甲方的利益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乙方可以将机密信息透露给:
(1)为项目进行必须了解该信息的其本身的雇员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雇员或合作方的本项目组成员;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其它地方。
8.4 保密期限
根据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甲方向乙方透露的信息应自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到的招标之日起五年止。
8.5 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对于下列信息,乙方不承担本机密信息透露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责任:
8.5.1 在不承担保密责任的情况下已获取的信息;
8.5.2 乙方独立开发且不涉及透露方的信息;
8.5.3 从甲方以外的合法渠道所获得的信息;
8.5.4 通过公开渠道而非乙方过失而公开的信息;
8.6 残留信息
残留信息指包含在甲方的信息之中,与乙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构想、技能、技术,这些构想、技能、技术,保留在乙方接触项目中涉及保密信息的雇员的记忆之中,或已转化为该雇员的技能。乙方可透露、公开或传播并使用残留信息。
但是,除非甲方与乙方就残留信息另有规定,乙方不得透露,公开或传播:
8.6.1 残留信息源;
8.6.2 甲方的任何财务、统计或个人数据;
8.6.3 甲方的业务计划。
8.7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任何因项目而透露的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要求后7天内返还或销毁该等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机密信息及其复印件。
8.8 不承认条款
8.8.1 甲方仅“按现状”提供信息;
8.8.2 甲方对因其透露的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概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其透露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任何损害的情况除外;
8.8.3 透露载有业务计划的信息仅出于计划的目的。甲方可随时改变或取消计划。使用此类信息的风险应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改变或取消其计划有可能为接受方带来损害且为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的情况除外。
8.8.4 本承诺函并不要求任一方透露或接受信息。
8.9 适用法律
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次招标期间,如对本承诺函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判决书是终决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业绩一览表

业 绩 一 览 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
(座机和手机)
1       
2       
3       
4       
5       

注明: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整套合同及合同技术附件,并与《业绩一览表》对应,不符合要求的业绩请勿列举。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专用条款
格式Ⅴ-1.合同范本
买 卖 合 同
(机电设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
1、标的物
序号采购订单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金额(元)生产/制造商备注
1
2
3交货期:
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合同价款包括:货款、17%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
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提货款,到货后安装并调试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收款人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开户银行:
帐 号:
付款人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买方 安装现场
⑴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买方有权拒收。
⑵如卖方迟延交货,买方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 %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损失。
⑶货物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包装标准: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6、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买方 安装现场
收 货 人: 买方 运费及相关费用由 卖 方承担。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卖 方承担。
7、验收与安装调试
⑴如需双方验收,买方应在货到后 3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3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 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⑵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⑶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补齐、更换或退货。
⑷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⑸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⑹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8、质量要求及设计制造标准:
⑴卖方同意以 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之日起 (见第六章相关条款) 个月内,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保金不予支付,同时卖方应负责修理、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承担。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⑵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3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⑶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9、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因订立及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双方互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
10、技术服务及培训: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11、其他约定:
⑴卖方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OHSE)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承诺因其违反上述要求而给买方造成损害时,承担一切责任。
⑵卖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如买方确需卖方提前或推迟交付货物时,应当以买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将承担提前或迟延交付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⑶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⑷由卖方送达买方的货物,在卸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买方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的管理和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⑸货物交付过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⑹卖方违反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时,应立即通报买方。因未及时通知买方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所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卖方全部承担责任。
⑺卖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除按违约处理外,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2、本合同一经签署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合同,双方将签署书面协议。如因不可抗力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⑴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⑵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⑶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卖方可以解除合同。
13、合同签订后,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要向对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要赔偿对方的其他损失。
⑴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14、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6、本合同一式6份,买方执4份,卖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三期自备电站2#机工程

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
和加药计量泵

技 术 规 范 书

建设单位: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7年6月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1
附件2 供货范围7
附件3 技术资料13
附件4 交货进度15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16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9
附件7 差异表22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本规范书适用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工程的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1套和加药计量泵1台及加药系统进出口管道系统改造的订货,包括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在本规范书中招标方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同时须满足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要求。
(3)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7“差异表”中。尤其是与价格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4)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附件3“技术资料”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5)投标方负责工艺系统设计、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本规范书并未规范所有的设备及材料,投标方应提供系统所必须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并完善整个系统。
(6)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7)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8)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国外制造厂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9)本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样,为实现本规范而制定的技术协议书、投标文件、澄清文件、补充澄清等文件均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关文件如有差异,由招标方优先确定方案。
(10)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及运行一年以内,如发生制造质量问题,应由投标方免费修理或更换;若因保管不当使设备损伤,由投标方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11)投标方要严格按照本规范书的格式、排序及序号编写投标文件,不用序号可注明“不适用”,但不能删除。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技术数据表,不得随意不填数据或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目不得删除;若投标人的设备没有表格所列项目,则可注明“不适用”,增加的项目,也应注明。
2 技术要求
2.1 规定和标准
2.1.1 设备制造和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的最新标准要求:
(1)DL 5068-2014《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
(2)GB/T 12145-2016《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3)DL/T 665-2009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
(4)DLT 5190.4-20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学
(5)DL/T 869-2012《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6)GB 13296-2007《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7)GB/T 3047.1-1995 《面板、架和柱的基本尺寸条件》
(8)GB/T 9119-2000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9)GB/T 25295-2010《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10)GB/T 14976-200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11)GB/T 7782-1996《计量泵》
(12)GB 7783《计量泵试验方法》
(13)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2.1.2 对外接口法兰应符合下列要求:
(1)GB/T 9119-2000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2)《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2000版
(3)接口法兰标准应与阀门的法兰标准配套
2.1.3 工艺系统设计遵照DL 5068-2014《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和DL/T 5054-201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2.1.4 进口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涉及的标准或相当标准以及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和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
2.1.5 如果投标方有其它标准取代上述标准,需呈交招标方认可。
2.1.6 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及外购设备将符合所应用的标准。
2.1.7 规范所使用的各标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2.1.8 当上述规范和标准对某些设备和专用材料不适用时,经招标方确认后,可采用有关的标准和生产厂的标准。
2.1.9 如果规范、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时,从设备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止,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予以满足并遵守这些新的要求;设备若已开始制造、加工,则这些补充要求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2.2 质量保证
(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3)任何部件材料的检验、检查和试验均应符合ANSI B31.1中所适用的要求。
(4)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5)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
2.3 清洁、油漆、包装、运输及贮存
(1)设备、仪表等的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贮存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设备在包装前应清除一切内部杂物,包括所有内部和外部的磨料垢、铁锈、油脂、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及其它有害物质。投标方应按本规范书规定的环境选用一种涂层为运输、贮存和运行提供防腐保护。
(3)每个设备箱内至少应包括两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书、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主要配套件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
(4)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出厂编号、总共箱数及箱号、收货站或港、到货站或港、收货单位、出厂或装箱日期以及设备运输、贮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5)仪表应单独包装、随装置发货,至现场后安装。
(6)全部低合金钢、碳钢之外表面应按照有关钢结构、油漆和涂料制造商推荐的所用标准在涂底漆之前,应作喷砂处理,且底漆应在喷砂清洁后8小时内和出现铁锈前进行。
(7)全部低合金钢、碳钢之外表面,作为最低要求应施以底漆作为保护膜,底漆和面漆应同一制造厂生产,最后颜色由招标方确定。不锈钢、电镀件、青铜和其它非铁(有色的)表面不要求涂层。
(8)不锈钢表面应采用不含卤素的溶剂、布和磨料清洗。只能以不锈钢的、干净的、无铁的手动或电动工具、或用氧化铝磨料。
(9)设备及外包装应有禁焊标记。
(10)运输前应排除设备内所有的水分并彻底地干燥。当排水需要解除塞子、排水阀等时,投标方应确保运输前将这些部件重塞进去或重按上去。
(11)设备的接管、法兰表面应加以保护,以免损伤衬胶部位。法兰接口应由12.5mm或更厚的木盘或合适的替代物来保护,并用螺栓连接到法兰上。所有开口部分和加工表面应提供防护,以防止运输和储存期间的损坏、腐蚀和进入不相干的物质。
(12)螺纹或插入的焊接口应以塑性保护器用旋入或插入形式来固定。对螺纹或焊接管座应以螺栓或压力装置紧紧地固定住,不允许采用铸铁塞子或木塞子作为保护措施。
(13)对接焊接接口应由盖住整个的大木盘来保护,并用金属带或钩扣扣紧。盖子、带子和钩扣不应焊接到设备上。
(14)为了使设备在运输中牢固地被支撑,所有松动的部件应用柳条包装起来或装箱以方便运输,有内部支撑的地方,应明显地标注“试验和运行前除去内部支撑”。
(15)贮存场地的环境条件应和安装地点类似,即室内设备应贮放室内,室外设备可在室外贮放。在要求预防凝结和潮湿的地方,应提供干燥剂,此干燥剂必须定期更换或烘干,应予以注明。对某些特殊物品,投标方应提供贮存说明,并推荐期贮存办法。
(16)关于运输限度,长、宽、高及重量等应符合《铁路超限运输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当投标方设备的运输尺寸超过铁路运输界限规定时,投标方应承担相应措施费用。
(17)系统设备的每一组件应完全组装好,并标明招标方的定货号及件号;所有单元应注明简单的贮存方法,以便到货后立即可以执行。
(18)除上述有关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内或制造商的相关标准要求,投标方有责任把这些标准要求提供给招标方。
(19)在各个装置框架居中位置应设置明显的铭牌,铭牌上应标出:①设备装置名称;②主要性能参数;③型号或标记;④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⑤制造厂名称。
(20)电控箱防护等级符合国标要求。选用防腐、防锈材质,箱体应为全封闭结构以防止粉灰的飞扬及雨雪侵入,柜内可通压缩空气以形成正压防止飞灰等进入。箱内选用电气元件建议选用正品ABB、西门子、诺雅克品牌。变频器建议选用正品ABB、西门子、台达品牌。电机采用变频专用电机(调速范围为10-50HZ),电机建议选用佳木斯电机、大连电机厂家产品(选用进口轴承),本规范不排斥推荐标书所列品牌以外同档次产品,最终由需方最终确认。
3 设计和运行要求
3.1 外部条件
(1)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1台,布置在主厂房8.0m层。
(2)温度范围:室温。
(3)设防地震烈度: 7度。
(4)冷却水:工业水,水压≈0.25MPa,水温≤38℃。
(5)冷却水量: t/(h?台) (由投标方填写)
(6)电源:投标方提出要求,招标方负责提供(三相四线制 380/220 V AC,频率50Hz,若需其他等级电源,投标方自行解决)。
(7)取样系统基础已形成,尺寸为2700×500(实际尺寸现场测绘),高温架尺寸不允许超过该尺寸。
(8)加药计量泵所加药品为磷酸盐溶液。原有磷酸加药系统为2箱4泵(2运2备),为2台锅炉加磷酸盐溶液;现新增加1台计量泵,变为2箱5泵(3运2备),为3台锅炉加磷酸盐溶液。
(9)加药计量泵需在原有装置上进行改造,包括进出口管道、阀门、线缆、控制开关等工艺和电气元件及其相应附件。
(10)加药系统的改造请投标单位请现场踏勘,并提出加药改造方案。
3.2 性能保证值
(1)装置内各样品水管道与冷却水管道应进行严密性试验,保持10min不漏。水压试验压力为:高压取样管道23MPa,中压取样管道6.4MPa,低压取样管道1.6MPa。
(2)样品水冷却后水温宜<30℃,最高≯40℃,样品水减压阀出口压力为0.3~0.4MPa。
(3)经减压阀(器)降压后,节流阀后样品水流量≥1500 L/min。样品水减压阀出口额定流量在500~2500 mL/min之间,且可任意调节。
(4)水汽取样装置的高温排污管应设置排污冷却器,保证高温排污水温度≤60℃
(5)计量泵:流量: 0~80 L/h;扬程:18.0 MPa;流量调节范围: 0~100%。
3.3 取样点及参数
序号项目取样点位置压力MPa温度℃备注
1省煤器入口11.27215
2炉水汽包炉水左侧10.94317.4
3汽包炉水右侧10.94317.4
4饱和蒸汽饱和蒸汽左侧10.94317.4
5饱和蒸汽右侧10.943117.4
6过热蒸汽过热蒸汽左侧9.8540
7过热蒸汽右侧9.8540
8备用点
3.4 加药泵参数
3.4.1 计量泵
数量: 1台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型式: 液压隔膜式
流量: 0-80L/h
扬程: 18.0MPa
配电动机:380V 1.5 kW 1500 rpm 防水、防爆
过流部分材质: 316L
流量调节范围: 0~100%
3.4.2 计量泵出口稳压器
数量: 1台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3.4.3 压力表
数量: 1块
量程: 0~18.0MPa
直径: Φ50
3.4.4 管道、阀门及附件(满足介质防腐要求): 1套
3.5 设计技术要求
(1)取样装置对热力系统水汽进行连续取样,供给代表性样品,以满足人工取样分析要求。
(2)应具有样品水温度超限与压力超限、冷却水流量不足或断流自动保护措施。当出现这些故障时,装置应能自动切断样品水并发出声光报警。
(3)样品水压力、流量应稳定,以防止因样品水压力、流量波动而影响仪表精度。
(4)冷却水应有流量、压力和温度(进、出口)监控。
(5)取样装置管道及阀门的最大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满足机组相应取样点的最大压力和最高温度要求。
(6)样品水管道应采用φ16×3,材质为1Cr18Ni9Ti(321)或00Cr19Ni10(AISI304L)无缝不锈钢。冷却水、排水等管道为1Cr18Ni9Ti,装置的高、低压排水应分别设置排放管。
(7)高温高压阀门的阀基材料宜为00Cr17Ni14Mo2,阀杆材料宜为2Cr13,阀尖应为高温合金材料,供货方应提供高温、高压部件使用材料的证明。
(8)可根据需要设置样品水预冷却装置。预冷装置的材质可使用1Cr18Ni9Ti(321)或00Cr19Ni10(AISI304L)。
(9)冷却器应选用高冷却效率的冷却器或高效率降温降压器。
(10)所有中低压阀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可依需要选用针形阀、球阀或其他类型阀门。
(11)温度计和流量计应分别采用不锈钢双金属温度计和不锈钢浮子流量计。
(12)压力表应采用膜片式或其他类型、材质,以不污染样品水水质。
(13)高温高压架冷却水进水管上设置压力开关,冷却水流量不足或断流发出声光报警。
(14)高温高压取样点应设有温度超限、压力超限保护。温度超限时,应自动切断样品水,并发出声光报警;压力超限时,应自动降低样品水压力,并发出声光报警。
(15)加药泵进口管道为φ25×2.5,材质为1Cr18Ni9Ti;出口管道为φ20×2.5,材质为1Cr18Ni9Ti。
3.6 安装调试
(1)投标方应派出合格工程师到项目所在地指导安装和调试,并承担相应人员费用。
(2)在系统装置安装结束后,进行装置的分部和整套调试。全部设备应通过不少于168小时的可靠性试验,在完成可靠性试验之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试验。
4 设计与供货分界线
4.1 设计界线
(1)样品水管:样品水管接口
(2)冷却水管:冷却水管接口,包括冷却水管进、出口阀门
(3)加药泵出口加药点
(4)排水管:排水管接口
(5)电源电缆:配电柜端子排
(6)具体分界线以图纸为准,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外形及接口图,供招标方确认
4.2 供货界线
(1)样品水管:高温高压架上样品水管接口,包括高温高压阀。若高温高压阀为焊接连接型式时,则应包括焊接管道用高温高压管接头;若高温高压阀为法兰连接型式时,则应包括接口的法兰和反法兰及其附件。
(2)冷却水管:闭式冷却水管进、出口接口,包括接口法兰和反法兰及其附件;高温高压架与仪表盘冷却水管进、出口阀门与接口处法兰和反法兰及其附件。
(3)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包括接口处法兰和反法兰及其附件。
(4)取样装置取样点水槽。
(5)电源:配电柜端子排。
(6)信号电缆:信号端子排。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投标方应保证设备的全新性、先进性、成熟性、完整性和安全可靠性,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书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如有影响施工与运行的零部件没有供给,一经发现,投标方必须无偿予以补足。
(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所有外购设备及附件(包括阀门、仪表等)应推荐2~3家有三年以上业绩且产品优质的生产制造厂,以供招标方确认。所有分包设备的制造厂商、阀门规格与数量、整个系统的管道材质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方确认,且不发生任何费用。
(5)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6)投标方提供设备中的进口清单和外购件清单。
(7)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电厂三年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及其单价,供招标方选购。
(8)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系统图及加药系统改造方案,供招标方确认。
2 供货范围
2.1 供货总括
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1套水汽集中取样高温架装置及取样装置取样点水槽和1台加药计量泵。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此:
(1)高温高压架,盘架内的所有设备、部件、热工仪表、样品水管及其附件、冷却水管和排水管及其附件,阀门,电缆及其附件。
(2)加药计量泵及相应系统附件。
(3)取样装置取样点水槽。
(4)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5)有关的电气设备。
2.2 设备、阀门供货明细
设备、阀门明细如下(投标方填写),但不限于此:
(1)高温高压架
数量1套
外形尺寸××mm
盘面厚度mm
净重kg
运行荷重kg
高温架排污温度≤ ℃
(2)高温高压阀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规范PN/DN
工作温度℃
试验压力MPa
材质
阀体
阀瓣
阀座
管接头(焊接样品水管道用)
数量个
材质
制造厂商
(3)中压阀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规范PN/DN
工作温度℃
试验压力MPa
材质
管接头(焊接样品水管道用)
数量个
材质
制造厂商
(4)低压阀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规范PN/DN
工作温度℃
试验压力MPa
材质
制造厂商
(5)减压阀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规范PN/DN
使用压力范围MPa
减压调节范围MPa
最大减压比
最小压差ΔP
样品水流量调节范围
材质
制造厂商
(6)电磁阀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规范PN/DN
工作温度℃
泄漏量mL/min
电源AC V
消耗功率VA
材质
制造厂商
(7)安全阀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规范PN/DN
工作压力(开启压力)MPa
工作温度℃
材质
制造厂商
(8)取样阀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规范PN/DN
试验压力MPa
工作温度℃
材质
制造厂商
(9)冷却器(或降温降压器)
数量台
换热面积(每台)m2
工作压力(样品水)MPa
工作温度(样品水)℃
样品水最大流量mL/min
冷却水温度℃
冷却水流量m3/h
样品水与冷却水的最大温差≯ ℃
冷却器壳体材质
冷却管材质
制造厂商
(10)压力计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测量范围MPa
精度%
制造厂商
(11)温度计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测量范围℃
精度%
材质
制造厂商
(12)流量计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测量范围mL/min
精度%
材质
制造厂商
(13)过滤器
型式
型号
数量台
滤网孔径mm
材质
制造厂商
(14)高温架管道
样品水管 数量m
规格Φ ×
材质
冷却水管 数量m
规格Φ ×
材质
排水管 数量m
规格Φ ×
材质
(15)计量泵
数量:1台
型号:
型式:液压隔膜式
流量:L/h
扬程:MPa
配电动机:V kW rpm 防水、防爆
过流部分材质:
流量调节范围:
计量泵出口稳压器
数量:1台
型号:
压力表
数量:
量程:
直径:
管道、阀门及附件(满足介质防腐要求):
2.3 其他部件等明细
名称数量
1
2
3
2.4 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产地备注
1
2
2.5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产地备注
1
2
3
2.6 三年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产地备注
1
2
3
2.7 进口件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产地备注
1
2
3
2.8 分包与外购
(1)各分包与外购设备和部件制造厂在业内应具有知名度,其产品应是优质的。
(2)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不小于3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投标方提出推荐厂家供招标方确认。
(3)投标方应对分包商的产品可靠性、运行性能参数负责任。
分包情况表
编码名 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


2.9 外购件清单
序号名称规范型号单位数量制造厂商备注

附件3 技术资料
1 一般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分包的国外进口设备应在提供中文资料的基础上,各再提供2套原文资料),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翻译成中文(免费)。图纸资料提供书面文件和光盘形式电子文件。
(2)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草签后1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招标方也要及时提供与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8套,另提供满足设计单位设计用的技术资料和图纸2套。提供电子版2套,设计单位和招标方各1套。
(8)技术资料中图纸部分应采用AutoCAD2004版,文字部分应采用Office2007版。
(9)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资料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原则上投标方如有修改应在技术协议书签定后一个月之内修改完。
(10)以上所有正式资料上注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工程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与日期。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2 技术资料
2.1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资料深度应达到设计院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系统图,图中应注明取样点设置、参数、仪表配置及数量等。
(2)设备布置图(指外形尺寸)。
(3)给排水、总动力电源等设计。
(4)主要设备、材料等一览表,接口I/O清单。
2.2 配合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哪下(包括但不限于):
(1)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使用维护总说明。
(2)水汽集中取样装置系统图,图中应注明取样点设置、参数、管径、仪表配置及数量等。
(3)设备管道布置图(注明外形尺寸与各接口位置及管径)。
(4)盘面布置图。
(5)装置基础、荷重、采暖通风、给排水、照明、总动力电源等设计资料。
(6)信号接口端子排接线图。
(7)电气线端子排接线图。
(8)设备与材料清册、电缆清册。
(9)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清册。
(10)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手册,包括相关设备、分析仪表等。
2.3 其他资料
投标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但不限于此。
(1)设计、制造、试验所遵循的标准、规范。
(2)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3)设备、部件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控制数据、定期校验与维修等说明;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必要的零件图和计算资料等。
(4)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与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5)设备、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清单,存放和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和外形图.
(6)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件零件图。
2.4 招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设计原始资料。
(2)装置的总体布置资料。
2.5 其它
(1)技术资料提供的具体时间,将在合同中确定。
(2)有关技术资料的其它事项,可在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附件4 交货进度
设备交货顺序按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期至交货日期。交货进度表如下:
1 交货进度表
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型号数量重量发运地点交货时间
1设备本体
2
3
4
5备品备件
6专用工具
7其它
注:
(1)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进口件随本体设备一起交货。
(3)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多少个月。
(4)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 其他
(1)为便于招标方对设备接货进行系统化管理,因此需了解投标方对设备包装物的回收情况。招标方将所需回收的包装物放置于现场的固定地点,以便投标方回收。
(2)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在2周内,向招标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投标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附件1规定的要求。
(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附件1的规定。
(3)监造、检验、试验的内容与报告,均可执行DL/T 665-2009《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应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设备均应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检验。检验内容按DL/T 665-2009《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中条款规定进行。
(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工艺系统设备和控制系统在设备出厂前进行系统联调时,应有招标方人员参加,投标方在系统联调前7天通知招标方。
(5)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具体监造内容由投标方提出,由招标方确认。
设备监造内容
序号监造项目监造内容监造方式
HWR数量
1
2
3
4
5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4)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5)投标方应在见证后10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监造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
(6)在产品监造,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产品或配件,投标方都必须及时返修或更换,直到符合规定要求,如发现任何与投标方质量保证文件不符合操作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投标方必须及时修正按质量保证程序进行生产。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目的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2 时间与地点
性能试验的具体时间由投标方与招标方共同确定。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 方式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投标方提供,与招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4 试验
4.4.1 试验要求
装置安装完成后,投标方在招标方配合下进行试运转,并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来证实装置(包括控制系统、仪表和电气设备等)情况良好,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装置试验和考核主要项目依据附件1中的有关条款实施,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为168h。
4.4.2性能验收项目
性能验收试验项目,但不限于此。
(1)验收试验内容应按照DL/T 665-2009《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中的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技术性能试验、热工仪表检验、电气性能检验等。
(2)设备制造所需的材料必须经过检测,以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设计和制造标准。
(3)所有容器和法兰接口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4)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的各个阶段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5)外观和尺寸检查;油漆检查。
4.5 分工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5 质量保证
(1)投标方应保证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各项性能指标均能符合性能保证值和DL/T 665-2009《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中条款要求。
(2)为保证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安全运行,在质保期内投标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易损件。
(3)保证长期供应易损件。3年内对确系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应免费提供;由于使用不当只收成本费。3年后适当收取成本费与管理费。
(4)投标方应有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的文件,并在生产技术规范书中的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
(5)投标方应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联接、组装、工艺、整体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安全符合本规范书和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6)招标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的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如果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住厂监造,投标方应在工作和生活上提投标方便。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派出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月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月数,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2)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
(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4)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月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月数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人数备注
1
2
3
4
(6)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月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总服务人月数中:
?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月数;
?因其他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7)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政治面貌学校和专业职务职称



历(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价(按资质逐条评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8)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招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投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招标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技术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仍要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表
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
1
2
2 培训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月数培训教师构成地点备注
职称人数
1
2
(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4)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1)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2)设计联络会议题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
?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解决详细设计遗留技术问题,设备验收、考核相关事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买卖双方商定。

附件7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之处无论多小都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差异表
序号技术规范书投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
1
2
3
4

商务差异表
序号技术规范书投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
1
2
3
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站 化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