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2招标公告
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2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其他纸制品 | ||
采购单位 |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7日 08: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07日 08:30至2017年06月1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969 | ||
采购单位 |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星大厦2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穆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景阳广场奥美国际九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田 131*****969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C-JLZB-2017-3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田
项目联系电话:131*****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方式:穆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田 131*****9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景阳广场奥美国际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8:30至2017年06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7-398
1.招标条件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选择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低值易耗品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
2.2项目位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3服务期限:2017年7月30日-2018年7月30日(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选择十家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标准采购办公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文具事务用品、办公耗材(装订耗材、办公用纸等)、财务用品等。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销本次标的物的合法营业执照(包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税务登记;
3.2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一般纳税人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2楼
联 系 人:穆工
招标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广场奥美国际九楼
联 系 人:袁田
电 话:131*****969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06月0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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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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