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异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2017)招标公告
潞城市异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2017)招标公告
潞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潞城市异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2017)单一来源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潞城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请的潞城市异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项目变更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治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潞城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潞城市异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2017)
三、预算金额:*******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通过2017年4月24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后,截止报名时间结束仅有长治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投标;
2017年5月2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报名延期公告,截止开标时间止,无其他供应商报名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后,现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长治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郜翔155*****889
六、公示期限:
从2017年6月7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17时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潞城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谷晚喜135*****810
采购中心:曹兴隆****-*******
八、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分别阐述意见并签字) | |
专家1 | 石玉魁: 根据项目招标实际,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经审查招标文件内没有歧视性条款,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
专家2 | 杨忠慧: 招标文件未见歧视性条款,采购项目经二次公开报名均只有一家响应,且至今无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同意通过单一采购解决急需房源。 |
专家3 | 牛乐生: 原招标文件未见歧视条款,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且至今,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均未收到潜在供应商的质疑材料,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
专家4 | 李旭光 经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证明,周转房项目发布公告后截止报名时间结束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投标,未收到潜在供应商的质疑,经审核招标文件,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
专家5 | 任晓宏: 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无歧视性、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法律程序,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综合意见 | 根据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提供的相应证明,结合专家意见,一致认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法律程序,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207年6月6日 |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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