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2008年度理化生等教学仪器协议供货项目商务要求及技术指标公示

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2008年度理化生等教学仪器协议供货项目商务要求及技术指标公示

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2008年度理化生等教学仪器协议供货项目

商务要求及技术指标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用户的委托,就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2008年度理化生等教学仪器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项目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意见应于 2008年4月16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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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要求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一、招标项目资料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

最终用户:各项目学校(含郑州市所属区县)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卷2.3中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其驻国内最高销售机构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经销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为本企业职工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养老金、失业金和医保金证明材料);

*4、所在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已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的,须提供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驻中国最高销售机构同意以其产品参加本次投标的全权委托授权书;

6、投标人为企业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至少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社会医疗保险金等)的良好记录(详细列明缴纳人数、金额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在评标时进行审验);

*7、所在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标书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在评标时进行审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评标时审验);

*9、计量器具应提供有效计量认证证书(原件评标时审验);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等;

1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授权书原件的应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

四、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投标报价(35分)、企业业绩(2分)、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14分)、提供服务的能力(5分)、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4分)、产品样品(30分)、技术部分(10分)、加分扣分项。

(一)、投标报价(35分)

1、分标段进行评议。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每标段中所有品目号的投标价之和的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3、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如下:

报价得分= 35×(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

(二)、企业业绩(2分)

企业业绩参照各投标人所报的2006 年以来同类业务合同复印件(单份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有效。原件评标时审验)的总金额计算进行打分,如没有提供合同材料则视为无业绩,则该项不得分。具体打分方法如下:

投标人业绩得分= 2×(Y/Y最大)

其中:Y为有效投标人的业绩总金额

Y最大为有效投标人中最大业绩总金额

(三)、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14分)

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中装订复印件 、原件评标时审验)。

2、具有有效的ISO14001:2004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中装订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审验)。

3、纳税情况(3分)(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审验,提供非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纳税证明无效)

2006年、2007 年企业两年盈利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两年都赢利且累计交纳税金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得3分,两年都赢利且累计交纳税金在10?20 万元(含10万元)的得2分;两年都赢利且累计交纳税金在10万元以下的得1分;投标人两年中有一年没盈利的,得1分,两年都没盈利的不得分。(标书中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审验)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5分)(社会保障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结算凭证)

投标人提供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证明文件(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社会医疗保险金均缴纳等)的得5分;投标人提供缴纳社会保障金不足12个月的或缴纳时间是12个月以上但所缴纳种类不足3种(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社会医疗保险金)的得2分;投标人没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标书中装订社会保障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审验)

5、服务承诺(2分)

主要考虑:1、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2、中标后如何组织直供业务、如何保证质量按期完工等;3、中标后如何送货;4、其他优惠措施。每缺一项内容扣0.2分,扣完为止。

6、客户反馈(2分)(同类商品有效。客户反馈内容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客户联系固定电话及单位公章。缺项者不得分)。

主要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正面客户反馈意见打分。每提供2份客户(最终用户)反馈或表扬信,得0.5分,每再提供1份加0.2分。最多得2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足2份的得0分。(客户反馈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

(四)、提供服务的能力(5分)(描述不清楚或缺项者本项不得分)

1、注册地为郑州市区内或在郑州市区设有分公司、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等常设机构。在郑州市区设有分公司、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场所的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装订在投标书中)提供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售后服务(2分):从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人员、服务响应时间三个方面综合评比。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详细地址、门牌号码、联系人、固定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服务响应时间者得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五)、创新产品(4分)

1、自主创新产品:提供所投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一种的得0.5分,提供自主创新产品二种的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多得2分。无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标书中需提供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高新技术认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审验)

2、环保、节能产品:提供所投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一种的得0.5分,提供环保、节能产品二种的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多得2分。无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以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为准)

(六)、产品样品(30分)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指定样品外观精美、做工精细,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做工更加美观、符合教学的人文环境、人体功能及使用上创新要求,产品无瑕疵的为一档(27-30分);投标提供的指定样品的2/3做工精细,其他样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者为二档(17-20分);投标人提供的指定样品的1/2做工精细,其他样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者为三档(4-7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指定样品外观和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样品做工粗糙的为四档(0-3分)。

投标人提供样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样品分不得分:

1、提供样品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

2、样品现场演示不成功的(含招标文件中虽未要求演示但评标专家要求现场演示的);

(七)、技术部分(10分)

1、产品的生产工艺(0-3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对理化生等器材的外形和结构进行评价:评价各投标人的加工精度、组装尺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各部件的连接结构是否合理、科学和结实、油漆工艺(含烤漆、喷塑等工艺)、电镀工艺是否按照国标要求的油漆工艺进行涂装、表面材料的加工精度及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若投标人描述详细、科学、有创新,为一档(3分);若投标人基本符合上述加工要求,在招标文件将上述工艺作了简单描述的,为二档(2分);若投标人缺少一项工艺描述,为二档(1分); 若投标人缺少两项以上工艺描述,则不得分。

2、投标产品的优势(0-5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每获得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2006年、2007年两年均可)一种得0.5分,二种得1分,三种得1.5分,依此类推;本项最多得5分。(标书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审验)

3、投标产品质检情况(应是有效的质检证书或质检报告)(2分)

所投产品每获得国家级质检证书或质检报告者一种得0.5分;所投产品每获得省级质检证书或质检报告者一种得0.2分;所投产品每获得市级质检证书或质检报告一种得0.1分;计分时同一种产品获得多个质检证书不累计计算分值;没有证书或质检报告者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标书中提交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审验)

(八)、加扣分项:

1、企业信誉加分:近两年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明、推荐证书等文件。每提供一份加1分。最多加3分。(标书中装订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备查)

2、扣分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有详细的目录、页码。无详细目录、页码的投标文件扣5分。

四、每标段授予中标单位标准:

投标文件和样品在商务、技术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有效投标人评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2/3为中标单位(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原则上每标段不超过3家)。

五、协议供货有效期: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至2008年11月31日止。

六、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0日内(自签订合同日至将签字盖章后的验收单送达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日止)。

交货时间的偏离:不接受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样品的递交:

投标人应将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样品各一件/套(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现场搭建产品演示环境,在搭建演示环境及演示过程中所需的设备、仪器等投标人自行解决)送到指定地点,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全称)、采购编号、配件说明等,产品上也要粘贴投标人名称及投标包号标签。中标人的样品封存后作为项目学校验收依据,未中标人的样品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走样品的视为自愿捐赠)。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或样品与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重要说明:投标人中标后只发给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的产品、数量、金额,以所有项目学校选报数量为准。若中标人的中标产品在本供货协议期内未被项目学校选定,则不被授予合同。

九、技术需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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