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实体及桩基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见证取样、实体及桩基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拟对苍梧中学石桥校区工程(1#食堂,1#、2#、4#、5#学生宿舍楼,1#综合楼,2#、4#教师周转宿舍楼)见证取样、实体及桩基监测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苍梧中学石桥校区工程(1#食堂,1#、2#、4#、5#学生宿舍楼,1#综合楼,2#、4#教师周转宿舍楼)

2.2项目编号:CJZB2017-CW-3013J

2.2项目投资额:约47万元

2.3招标范围:苍梧中学石桥校区工程(1#食堂,1#、2#、4#、5#学生宿舍楼,1#综合楼,2#、4#教师周转宿舍楼)(土建部分)见证取样、实体及桩基监测服务

2.4项目地点:苍梧县石桥镇

2.5计划检测周期:该工程开工直至竣工验收结束。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范围;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检测场所要求:检测机构必须在梧州市市区范围内或苍梧县辖区范围内有检测场所和办公场所【需提供场地证明(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4.1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查询回执参加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注:①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周四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②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期内。③查询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④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响应文件副本】

4.2报名资料: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持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具备中级职称资格)、场地证明(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服务商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格式自拟);服务商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纳社保费的证明(格式自拟)、人民检察院查询回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址: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梧州市龙圩区龙湖西三路12号)

五、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玖仟圆整

六、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5.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持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携带磋商公告第四点所需的报名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5.2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5.3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梧州市龙圩区龙湖西三路12号)

5.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50元/份(不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苍梧县城乡与住房建设局七楼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9.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湖西三路12号

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

9.3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桩基 见证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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