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甲供物资第4批次招标公告
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甲供物资第4批次招标公告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甲供物资第4批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07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甲供物资第4批次招标公告
中心备案编号:HBZX-201606TL- 309003
招标编号:HSJG2017-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 29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9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现对防水板和声屏障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线路起于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含)DK47+569.84,止于十堰北站(含)DK445+702.637,正线全长399.126公里,全线正线大、中桥梁共计202.953公里km/231座,占线路全长的50.85%;隧道共计69.865公里/46座,占线路全长的17.5%;桥隧总长272.818公里,桥隧比68.35%。
全线共设车站13座,其中依次新建云梦东、安陆西、随州南、随县、枣阳、襄阳南、隆中、谷城北、丹江口南、武当山西、十堰北站等11座车站,改建汉孝城际孝感东站1座,预留车站一座(朋兴站),新建襄阳动车所一处,长13.453公里。建设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电子钥匙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铁路招标投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投标人登陆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没有电子钥匙的投标人,可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咨询办理(电话***-********)。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6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1003开标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电子钥匙参加。
5.2投标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招标公告附件2)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45号(中铁科工院内3号楼) 联系人:王伟 电话:***-******** 传真:***-******** |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联系人:李怀茂、夏宋 地址:北京市西客站南广场中铁工程大厦A座806室 电话:***-******** |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标段编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G03 | HBZX-201606TL-********1 | 防水板 | EVA防水板厚度≥1.5mm,幅宽≥2m,长≥20m | M2 | 85347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及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和质量信誉,须提供2014年、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有连续年度亏损情况; 5.质量保证能力:须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路隧道防水材料第1部分:防水板》TB/T3360.1-2014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同类投标物资高速铁路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买方须是建设单位,提供相应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同类投标物资铁路局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8.其他要求: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9.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 |
2 | SPZ01 | HBZX-201606TL-********2 | 声屏障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M2 | 55249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及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 3.财务能力: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和质量信誉,须提供2014年、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有连续年度亏损情况; 4.质量保证能力:须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出具的招标物资各型号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高速铁路(300km/h及以上)建设项目同类铁路声屏障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同类投标物资铁路局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7.其他要求: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委托授权书),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8.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 |
3 | SPZ02 | HBZX-201606TL-********3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M2 | 48233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办理(招标人)的(项目名称)(包件号)的投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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