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2017年通村公路、旅游路项目监理
赤峰市敖汉旗2017年通村公路、旅游路项目监理
赤峰市敖汉旗2017年通村公路、旅游路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赤峰市敖汉旗2017年通村公路、旅游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敖汉旗乡村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赤峰市敖汉旗2017年通村公路、旅游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标段划分表 2.2 计划工期:自2017年07月01日开始至本项目工程结束,如果至2017年10月本项目的部分工程未能全部完成,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计量监理费用。 2.3 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要求:本项目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 2.4 合同段划分: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最近五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投标信息填写时间: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06月08日至2017年06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时由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进行提取递交投标保证金名单,经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8.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 电 话:****-******* 邮 编:0243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敖汉旗乡村公路管理站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邮 编:024300 电 话:****-******* 联 系 人:于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天御园财富广场B座701室 邮 编:024000 联 系 人:孟先生 2017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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