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内控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度内控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7年度内控咨询服务合同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17-GXPC-C07-17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7年度内控咨询服务。
2.1.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7年度内控咨询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内部控制评价测试:按照广西石化公司测试计划,依据内控手册,对公司进行测试,提供测试报告、测试底稿、并完成ARCM系统的录入工作;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优化及整改建议;此项工作2017年7月7日之前完成。(2)完成专项业务流程梳理及年度内控手册修订工作:依据股份公司业务流程修订要求,结合广西石化公司业务实际,在ARIS系统内完成业务流程修订、脚本改错、挂接,通过集团公司项目组审核并顺利发布手册;(3)完成风险管理报告编制工作:按照公司要求,梳理风险数据库、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确定风险级别、编制风险年报,提供风险管理相关咨询服务,本项工作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4)派驻一名有经验的内控管理员除参与或独立完成上述第二项与第三项外,配合广西石化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完成其他零星工作,服务形式为驻厂服务(人员可轮换)。(5)在服务期内,要对广西公司内控体系提出完善和优化意见,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2.2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现场。
2.3服务期:合同期一年。期满前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并逐年续签,最多续签五年。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中介机构备选库(2016年)》内。
3.3业绩要求:近3年在石油化工行业具有不少于5项内控咨询服务业绩。
3.4财务和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任何违规、违法等被相关主管部门处分的记录。
3.5 HSE要求:在近3年服务过程中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不接受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投标。
3.6.3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3.6.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6 月 7日至2017 年 6 月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本文下节)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gxshzb@163.com,核实资料后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 年 6 月27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C栋105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玖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受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现钞、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17-GXPC-CO7-1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27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C栋105室 。
7.3请投标人派代表(身着正装)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或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yxy_gxsh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号:********2517
账户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6 月7日
投标确认函
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我方(投标人)看到贵单位发布的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7年度内控咨询服务合同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XPC-C07-171)后,经我方研究决定确认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且承诺在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期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本函后附下述资料,并均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手 机 号 码:
座 机 号 码:
传 真 号 码: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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