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预热系统(招标公告
新风预热系统(招标公告
新风预热系统(空调空气加热箱)招标
一、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见技术协议要求。具有健全资质。含安装。
2、投标单位需自定义投标文件,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备件制造厂家或品牌、到货时间等信息,以低版本A4纸张Word或Excel形式上传。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质量保障能力及相应资质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认可需方的付款方式。
4、投标单位必须认可需方的技术需求及供货要求,投标方必须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贴标仿品,一经发现有以次充好行为,我司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清除供应商队伍。
二、投标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必须有无税分项报价和17%税率含税总价,包括零部件产地及品牌一定要标明。最终所有价格汇总到设备中。各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包含设备费用、安装费,调试费、税(注明税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各项费用要求单独注明)。 从供货到安装完,甲方不提供工器具及人力;不负责任何卸车及二次倒运。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包装物不回收。
3、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在网上投标。
4、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5、必须现场技术交流。拿成型图纸及配置说明进行技术交流。
三、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投标人须按招标需求的相应规格型号及以要求标准进行报价,投报其它型号将视为无效标书。
2、投标标的物须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我方使用需求。
3、投标标的物必须是未经使用过的,全新的,每件产品须附带出厂检验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及技术需求要求。
4、质量标准:以技术需求为依据,执行最新国家标准。卖方若存在主观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如降低配置、替代、贴牌、修改参数、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行为,买方有权不付款并清除供应商队伍。因客观因素造成设备(或物资)存在缺陷,如运输磕碰、规格不符(重新更换未影响使用)、疏忽遗漏等现象,根据缺陷程度,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适度考核。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要按责任予以赔偿。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标明供货周期或到货时间,此为评标依据之一。
2、交货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送货入厂并安装。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执行最新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到货验收:送货单位负责人与物管人员共同进行数量及外观验收,外观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包装损坏、标识不清楚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我公司有权拒绝收货。
3、抽验: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的,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退货,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4、过程检验:在使用过程中,我方发现潜在或隐性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全责承担由此影响生产所造成经济损失。并且依此做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5、在验收中一经发现供应商有恶意的以次充好行为,我司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清除供应商队伍。
七、质量保证:
投标方须在标书中明确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期的起始时间,如自到货之日起、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等。
八、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到货验收并安装使用合格,供方开具17%增值税全额发票到账,使用正常,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付款,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余额。(协商)
九、投标保证金等:
1、中标人应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货到买方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原账户返还。另需缴纳安全保证金。
2、公对公基本帐户汇款至股份公司,不接受私人帐户对股份公司帐户汇款,并将汇款电子回单粘贴投标前一天发到商务人员邮箱。
十、违约责任: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2、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供货过程中,如果中标单位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我公司交付所购产品,中标单位除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外,每迟延一日还应向我公司支付迟延金为总价款额的1%作为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迟延交付而影响到我公司的项目进度,或迟延交货逾期十个日历日,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扣罚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单位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吉林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招标文件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含税金额等
招标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商务联系:****-********
技术联系:153*****239
投标文件中随附此表
投标单位名称:
地 址:
法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开户行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邮 编:
新风预热系统(空调空气加热箱)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用于吉林化纤股份公司年产30000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目-新风预热系统(空气加热箱)。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或国际有关通用标准执行。
1.4 如果需方有除技术规范书以外的特殊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对每一点作详细说明,载于本技术规范书之后。
1.5 如供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需方则可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6 在合同签订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7本技术规范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供货、技术规范及参数要求
2.1参数要求:
序号型号箱体机组条件数量(套)备注
1新风预热系统(长宽高)3000*2400*25403加热器气介质为蒸汽,压力0.4-0.5Mpa。
蒸汽及凝结水接口要求平焊法兰连接DN100;
2功能段配置1、新风段;
2、过滤段;
3、中间段;
4、蒸汽加热段;
各功能段要求
1、新风段:长x宽x高 1000x2400x2540,新风口为2000 x2000,自带检修门。
2、过滤段:长x宽x高 400x2400x2540, 滤料为复合无纺布,过滤效率 G4。
3、中间段:长x宽x高 600x2400x2540,自带检修门。
4、蒸汽加热段:长x宽x高 1000x2400x2540,加热器采用钢管挤压铝片结构,要求排风三排排管。底部设检修集水盘。
5、面板外表面采用0.8mm镀铝锌彩钢板,保温层采用发泡聚氨酯材料,厚度40mm,为难燃B1级材料。
三.设计、制造、检验标准
GB/T14294-2008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13326-2008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
JG/T5149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试验方法》
GB10891 《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GB/T14296-2008 《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
ZBJ72019 《换热管、型式与基本参数》
GB50243-2002 《施工与空调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J304-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四.质量保证
4.1要求箱体外型流畅平接型面板,表面连接平整,清晰流畅,美观大方,气密性优采用发泡密封胶条连接,确保漏风量不超过1%,漏热量不超过2%。
4.2要求箱体采用绝热、隔声材料,应无毒、无腐蚀、无异味、和不易吸水、其材料外露部分和箱体具有不燃或难燃特性,结构可靠采用铝合金框架结构,要具有高强度及美观的优点。
4.3保温性好机组面板采用绝热层与隔板应结合牢固、密实。
隔热板具有导热系数小,导热系数小于0.033w/(m.k)。
4.31箱体连接水管穿过箱体要绝热和密封。
4.32各功能段的箱体,在运输和启动、运行停止后不能出现永久性凹凸变形;
4.33箱体应设置排水口,排放应畅通、无溢出和渗漏;
4.34箱体的风机应有柔性接管,风机应设置隔振装置;
4.35箱体有初效过滤装置,过滤段检修门应该便于过滤器取出清洗,并有足够空间更换;
4.4机组检查门应严密、灵活、安全;
4.5要求机组换热效率高换热器采用钢管挤压铝片结构,热效率高,气流效果好,满足国家标准;
4.8散热器性能,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1.5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至少3min。汽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1.2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至少1min。
五.技术资料
5.1供方应提供资料
设备外形安装图、说明书及合格证。
5.2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给技术资料为 1套(可编辑电子版),供方随设备提供的资料不少于3套。
六.售后服务
6.1供方对产品实行三包,保修期一年。
6.2质量问题保证二十四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6.3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各种易损件服务。
6.4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有关试验。
七.质量保证和试验
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3、卖方应遵循本技术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
4、卖方应提供重要零部件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5、买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的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纪录,进行检查。如果买方认为有必要,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驻厂监造,卖方应在工作、生活上提供方便。
八、包装、运输和储存
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8、要求厂家进行技术交流,签完合同后30天到货,安装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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