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运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运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运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工程
施工单位备选库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6〕290 号文要求实施,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支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提高贵州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对养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规范应急抢险工程管理的具体要求,由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建立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运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对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运高速公路出现应急抢险任务时,从备选库中随机抽取单位实施。
二、本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量见下表
主要工作内容 | 入围单位数量 | 服务期 |
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对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营运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运营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结构、设施破坏,严重影响或威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及安全运行,需采取措施恢复道路受损部分使用功能的工程施工任务。 | 8 家 (不足8家按实际数量计) | 三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2014 年-2016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 4000 万元;2016 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 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www.qjt.gov.cn 上查询本单位信用等级,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为公路养护施工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sggzyjyzx.cn/)办理 CA 认证证书后网上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7 月 3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号贵州省展览馆)开标会议室面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然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
邮 编: 550004
联 系 人: 杜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栋10楼
邮 编: 550081
联 系 人: 李文静
电 话: ****-********
传 真: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原省展览馆)
招标公告核心要件
附件 1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资质)
资质要求 | 最低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 |
附件 2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业绩)
项 目
业 绩
项目业绩 | 最低要求 |
无 |
附件 3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财务)
财务要求
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 1。
最低要求 |
近三年(2014 年-2016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 4000 万元;2016 |
附件 4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人员强制履约标准)
(对投标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质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工作经验,从事公路工程5年以上,持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工作经验,从事公路工程5年以上,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
安全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工作经验,负责公路工程安全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注: 1.资格审查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按资格审查资料中表 3-1-1《拟投入本合同主要人员资历表》提供有效真实清晰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3. 因应急抢险工程存在不可预见性,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应急抢险施工库入围单位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备选)、技术负责人(或备选)应保证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第一时间到位。除不可抗力外,在整个服务期内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备选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备选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参保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5.项目经理及备选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 http://www.coc.gov.cn/“注册建造师查询”栏链接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
其它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质要求 |
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年(含6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测量工程师3年以上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年(含6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试验检测工程师3年以上,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
质检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经验 |
计划负责人 | 1 | 工程师以上职称,6年(含6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计划负责人3年以上。 |
财务负责人 | 1 | 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土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4年以上。 |
注:其他主要人员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投标人一旦成为入围单位,在合同谈判时应承诺按照上表的人员要求提供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配备人员。配备人员一旦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
附件 5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无 |
注:1、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不作为强制性资格审查标准,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评标时作为打分的依据。
2、当投标人被抽中为应急抢险工程任务实施的单位时,应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满足抢险
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附件 6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资格标准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交通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4. 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 各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文件精神,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 http://www.jtsyjc.net/SearchOrgan.aspx 上查询确定其信用等级。确定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 D 级。 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备选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备选人近三年内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了按计划、高效率地做好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商务和技术评分;
(6)综合评分;
(7)推荐入围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如有)、人员、检测设备、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含备选)、技术负责人(含备选)近三年内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不予通过。
5.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投标人公章。
b.投标文件各种表格齐全完整,内容清晰可辨;
c.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d.投标文件标明了正、副本,数量满足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可不盖章),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人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清晰扫描件。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若开户行不能开具保函,应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B.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在投标书签署的日期之前。
c.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d.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e.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 100 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 60 分、40 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6.2 分值组成(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60 分;商务部分 40 分;总分100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项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 60分 | 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工程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法(如何保证人员、设备及时到场) | 15 | 阐述基本满足要求得满分15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9分。 |
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 | 10 | 方案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满分10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6分。 | ||
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质量管理措施完善、质量控制目标具体明确,得满分5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3分。 | ||
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措施及计划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3分。 | ||
交通 保 畅及 安 全生 产 管理,包括安全施工措施、保证道路畅通和道路安全措施等 | 12 | 措施完善合理得满分12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7.2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 | 5 | 措施完善合理得满分 5 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 3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重点说明桥梁、隧道、边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道路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应急 突 发事 件 处置 措 施等)。 | 8 | 预案科学、合理、完善,措施到位得满分 8 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4.8 分。 | ||
商务 部分 | 40 分 | 拟投入设备 | 3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仪器设备情况评分,仪器设备配置合理得满分3分,否则酌情扣分,基本分为 2 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12 | 投入人员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得 7.2 分;项目负责人每提供 1个担任应急抢险或地质灾害抢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 0.6 分,最高加 1.2 分;备选项目负责人每提供 1 个担任应急抢险或地质灾害抢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 0.6 分,最高加 1.2 分;技术负责人每提供 1个担任应急抢险或地质灾害抢险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加 0.6 分,最高加 1.2 分;备选技术负责人每提供 1个担任应急抢险或地质灾害抢险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加 0.6 分,最高加 1.2 分;本项最高加 4.8 分。 | ||
企业业绩 | 25 | 近五年内(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每独立完成 1 个公路应急抢险或地质灾害抢险项目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加 25 分。 | ||
信誉 | 3 | 1、本着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本次招标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为公路养护施工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进行加、减分的奖惩。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执行。 2、投标人信用得分按下表的情形采用。 AAABC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3.0+1.5+1.5+0.80.0-3.0-1.5注:在引用上表时,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视为综合评价。 | ||
注:1.各评审因素得分(商务部分除外,商务部分评标委员会评分应保持一致)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 若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八名,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作为推荐的入围候选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 8 名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不足 8 名按实际数量计。如综合得分相等,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价高的优先,信用等级也相等的,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提出入围侯选人推荐意见并编写评标报告,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 3 天内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www.qjt.gov.cn 及相关网站上将入围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招标人确定入围单位并报备确认后,将及时向入围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入围通知书)。
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入围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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