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廉庄子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管道安装招标公告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廉庄子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管道安装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宁河区廉庄子乡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宁河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廉庄子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道安装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廉庄子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道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7-C-0159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预算:*******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14日,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8:30-8:45,8:45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9:00。
3.开标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老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廉庄子乡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廉庄子乡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 ***-********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廉庄子乡人民政府和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7年6月7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止。
十三、其他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2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
电汇要求:
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金丰支行
账号:02 2109 0104 0006 814
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6月14日16: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4)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4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2017年6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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