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园股份经济合作社刘园社区综合楼工程(门窗等)招标公告
刘园股份经济合作社刘园社区综合楼工程(门窗等)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刘园股份经济合作社刘园社区综合楼工程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4]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刘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门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系玉环县刘园股份经济合作社刘园社区综合楼工程,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刘园社区,总建筑面积866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49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2平方米);
2.1.2 本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与土建同步(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浙江省内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网站的“乡镇平台招标信息”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人预算书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村镇办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刘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郑先生 | 联系人:施小秋 |
电话:139*****26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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