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新建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延平区新建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7】033号 |
开标时间:2017-06-28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华域) |
业主名称: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新建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7】033号)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城乡规划局南平市延平区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以南发改审批〔2017〕103号、南规管【2017】49号、南延中指纪【2017】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发包价********元,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范围为:南平市延平区新建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新建路。 2.3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230954万元人民币(监理费计算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监理取费标准70%计取, 最终以财政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进行计算,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包含保修阶段费用)。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8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根据闽建筑〔2033〕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33〕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京闽招【2017】033号”;②或按闽建筑(2033)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 月28 日09时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 7.2.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投标保证金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并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招标人: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地址: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邮编:353000 电话:138*****963 联系人: 范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室,邮编:350000 联系人: 郭先生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19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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