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福利院居住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兴山县福利院居住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兴山县福利院居住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07


一、招标条件:

兴山县福利院居住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三次招标)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审批(2013)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8.61%和61.39% 。招标人为兴山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本次采购及安装电梯总量为1台。本招标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5万元。

2、建设资金来源:来自申请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香溪社区。

4、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免保期后年维修费用及承诺等。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15日历天,安装工期:15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资质;生产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或以上资格。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特种设备作业证原件及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6月28日上午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 08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67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田赟

联系电话:****-*******-****

日期:2017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电梯设备 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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