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章湖旅游EPC(二次)招标公告

含章湖旅游EPC(二次)招标公告

含章湖旅游EPC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含章湖旅游项目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鑫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含章湖旅游项目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含章湖旅游项目EPC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估算价为26000万元。
2.2招标范围:含章湖旅游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2.3计划工期:2017年7月4日至2018年5月15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单位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施工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专业);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 投标保证金:80万元(电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鑫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一号路北
联系人: 刘成宇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吴崎、王志宇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7488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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