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卧式烤房供热设备、风机、自控仪采购询价公告
鹤峰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卧式烤房供热设备、风机、自控仪采购询价公告
鹤峰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卧式烤房供热设备、风机、自控仪采购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15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卧式烤房供热设备(含左右清灰门)、风机、自控仪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074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卧式烤房供热设备、风机、自控仪
三、项目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共分二包,分包报价,投标人可选择二包中的任意一包或二包全投。
第一包:卧式烤房供热设备
第二包:卧式烤房风机、自控仪
1、货物清单:卧式烤房供热设备(含左右清灰门)32套;风机27套、自控仪25 套;具体参数见附件产品清单、技术要求和项目要求。
2、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送货地点:鹤峰县境内 烤房建设地点
4、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运送、安装到指定地点,进行培训,并承担全部费用。
5、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6、项目预算:第一包24.96万元,第二包8.34万元。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询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第一包、第二包的须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烤房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至询价地点。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介绍信(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7年6月16日上午10:00至10: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要求,技术参数)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培训、人工工资、售后服务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信封密封。响应文件组成为:
1.报价文件含报价表(须介绍生产厂家、型号、技术参数、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售后服务承诺函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先生 139*****728
附件:1.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2.技术参数和要求
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七年六月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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