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及会议室整修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及会议室整修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及会议室整修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17-A-1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红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及会议室整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及会议室整修项目

2.项目编号:JGDGP-2017-A-10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红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及会议室整修项目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装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91.5



三、项目预算

91.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1.3 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基础讨论主席模块、基础讨论代表模块、表决终端、会议服务器、智能会议管理系统、显示屏)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原厂授权书及三年质保承诺书原件(加盖厂家公章)。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6-07到 2017-06-1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6-19 08:4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6-19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第二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金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修 会议室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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