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集中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集中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2017年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集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17年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集中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291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
1.2 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人民币684万元(不含税)。
招标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自接到各批次采购订单或备货通知后15个日历日将当期采购合同设备交货至广州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仓库。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划分份额:
(1)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个以上(含3个):
份额一: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70%;
份额二: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30%。
(2)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2个:
份额: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84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4">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1.6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7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 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销售同类项目产品产品相关经验,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同类项目产品:即全国范围内PON上行家庭客户网关产品销售,含PON上行家庭客户网关零售/批发/贸易),同类项目产品业绩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 资格审查方法
********7">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事业部标书发售处。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按“三证合一”换发新证的,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5 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网上售卖方式和线下售卖方式并行;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登陆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jscs.net:81)了解详情并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
6. 样品的递交
6.1 投标人须在2017年6月27日15时30分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样品(投标样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投标样品数量:4套)送至指定地点(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联系人:郑清河,联系电话:189*****456),逾期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样品将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所提交的样品应带有投标人的标签、标志等,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测试结果将作为技术评审依据,如不按要求送检将影响技术得分。(注:如因检测机构的检测进度安排原因,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检测结果的,招标人将延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2 检测费用为人民币19956.00元,检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结算。
6.3 对于已购买了“广州分公司2017年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集中招标”第一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且已提交样品进行检测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并将选择何种方式的结果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函件说明形式于2017年MM月DD日15时00分前发送至邮箱(shanhm@zjscs.com)。如到此时间截止未收到本次投标样品且未收到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函件说明,则默认为放弃提交本次样品且放弃沿用“广州分公司2017年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集中招标”的投标样品。
(1)本次投标沿用“广州分公司2017年单口(双芯)反向供电GPON光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集中招标”的投标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招标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提供);
(2)重新提交样品进行检测并重新缴纳相关费用。重新提交样品进行检测的,以最新的样品检测报告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姚姗姗
项目联系人:单小姐
电话:020-8382 3026
电子邮件:shanhm@zjscs.com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8382 0346
传 真:020-8382 5161
获取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05@qq.com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账 号:3602 0010 1920 0328 213
(注:如通过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电汇底单通过邮件发到上述指定邮箱,并请在邮件正文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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