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东莞市浩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奥特莱斯手机城永和开发区店渠道合作经营项目的公示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东莞市浩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奥特莱斯手机城永和开发区店渠道合作经营项目的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奥特莱斯手机城永和开发区店渠道合作经营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的内容为渠道合作经营服务,服务内容为奥特莱斯手机城永和开发区店渠道合作经营。
二、单一采购来源原因
根据《关于调整增城永和开发区营业厅手机城改造合作协议内容的请示》(中电信广州请示〔2015〕号),我方拟在广州市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新庄二路20号设立奥特莱斯手机城永和开发区店,合作方为东莞市浩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转发省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规范性管理等相关要求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三条,单一来源采购(也称为定向谈判):“指邀请事前确定的供应商参与采购谈判,按照满足采购需求、价格合理优惠的原则确定成交价格等谈判结果。符合单一来源依据(四)“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和服务,涉及企业的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供应商”,因此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东莞市浩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同时在(网址: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网址: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公示时间:2017 年6月8日00 时00分至2017 年6月11日00时00分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8号电信大楼
联系人:王楚娆
电话:189*****092
电子邮件:189*****092@1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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