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科技综合楼二期工程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科技综合楼二期工程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中山大学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广泛征集中山大学科技综合楼二期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现就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中山大学科技综合楼二期工程 。
1.2.2 工程位置: 中山大学南校区西门西侧。
1.2.3 工程范围: 本工程属中型公共建筑,规划总用建筑面积约35034平方米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建筑物周边配套市政、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国土建用字〔2007〕64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教发函〔2008〕15号。
1.2.6 资金来源: 学校自有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031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7522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不少于50 年。
1.2.9 合同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设计含土建、水电、人防、基坑支护、弱电系统、防雷、消防、建筑防水、建筑节能、污水处理、智能化,室外道路、管道、通信、通风系统、环保,室内外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工程)、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及建筑物周边配套市政、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专业设计甲级和(b)规划乙级资质证书。
[注释] 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售招标文件,其中前4个工作日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第5个工作日在交易服务机构的报名窗口发售。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
1.6.2 集合地点: 。
1.7 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88.76 万元。(根据2002国家发计委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浮动-20 % , 按Ⅱ级复杂程度计算,设计费为188.76万元,设计费包干,不做调整。其中方案设计费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为28.31万元,全部用作方案阶段的设计费用,方案阶段的设计与修改工作在本项目招标前已由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完成并通过了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的审查。初步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30 %,初步设计费下浮为人民币 56.62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中标人 28.31 万元(约为初步设计费的50%);
分别给予为中标的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5.66万元(约为初步设计费的10%);
分别给予为中标的第4至8名的投标人 3.40万元(约为初步设计费的6%);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初步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5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费用包干,不做调整。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
1.11.4 传真号码: ***-********
1.11.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
1.12.3 传真号码: ***-********
1.12.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2.5 网址:http://www.gzcc.gov.cn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3.1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3.2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天河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
1.13.4传真号码:***-********
1.13.5电子邮箱:hongmaojianli@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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