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校史馆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实验中学校史馆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实验中学校史馆文化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源市实验中学校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0: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8:30至2017年06月14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3:30
开标地点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50.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源市实验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茵特拉根7号楼109-111门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茵特拉根7号楼109-111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辽源市实验中学校史馆文化建设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2017年6月8日
一.招标条件:
辽源市实验中学校史馆文化建设招标项目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50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实验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实验中学校史馆文化建设。
2.2项目编号:TXZB-2017-D022。
2.3招标范围:第一部分:装饰装修部分。这部分是要求对原建筑物进行规划、设计、布局,进行装饰装修,以满足学校发展性教育理念的展览展示,通过校史馆文化建设,逐步构建具有特色的校史馆文化体系。
第二部分:文字材料编辑部分。这部分是要对辽源市实验中学校史馆150块文化展板内容进行设计、收集、整理、编辑、校对、制作。文字材料需把握辽源市实验中学历史发展脉络,总结浓缩学校发展的历史经验和办学精神,以满足校史馆的使用需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实验中学校院内。
2.5最高投标限价:伍拾万捌仟陆佰陆拾玖元整(小写:50.8669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20日 共1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深化设计能力,对学校历史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片和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校对、制作能力;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学校文化装饰工程施工经验
3.5投标单位需在中标后,拟派设计和文字、图片编辑人员至辽源实验中学对学校的历史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3.6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7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入吉企业:
3.9.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9.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茵特拉根7号楼109-111门市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
招标人:辽源市实验中学校
地 址:东吉大路95号
联系人:李杰臣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茵特拉根7号楼109-111门市
联 系 人:柳傲
电 话:****-*******
监督部门: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建设 史馆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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