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住房建设(1#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煤矿职工住房建设(1#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兴发集团耿家河煤矿职工住房建设工程(1#楼),已由兴山县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兴发改字〔2008〕37号,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宜昌兴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委托,负责本工程的第二次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兴发集团耿家河煤矿职工住房建设工程(1#楼),建设地点为兴山县高阳镇兴发集团化工小区,建设规模4755.98m2,结构层次:砖混六层;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工期要求:不超过200日历天。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兴山县建设局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四)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将根据择优的原则选定7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入围投标。(资格预审办法及择优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投标申请人可从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小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套20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报名时间:2008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六)投标申请人须在2008年4月24日下午15:00时前,将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送至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小会议室),由宜昌兴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七)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书面告知投标申请人,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确定入围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书面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八)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特此备案。
招标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可峰
电话:158*****902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兴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江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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