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卜乡卫生院扩建招标公告
二号卜乡卫生院扩建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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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10********001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康保县发展改革局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康发改审批招核【2017】11号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康保县 |
招标内容: | |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扩建项目已由康保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批准建设,核准文号:康发改【2016】21号,并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招标人为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HBXK-2017-241 工程名称: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院内 工程内容:新建业务用房580平方米,污水处理20平方米,垃圾处理10平方米,院落硬化、环境围墙、配电取暖、给排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单位: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 项目总投资:250.1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使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占总分权重的10%。 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后有效)。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06月08日上午8:30至2017年06月14日17:30(北京时间)。 2、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清单、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街27号)三楼开标10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 地址:康保县二号卜乡 联系人:张银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南路55号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名称: | 康保县二号卜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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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扩建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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