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公交停车场(北疆交通集散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公交停车场(北疆交通集散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公交停车场(北疆交通集散中心)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金龙镇217国道以北,南起217国道,西至油气储运公司出口与217国道交叉口附近,北至油田生产区,东至金西五街。总建筑面积8.44万㎡,其中:配套商业、服务用房54944.38㎡,停车场配套用房16782㎡,管理用房10084.78㎡,加油、加气站2674㎡。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超大型、大型车辆临时、长时停车场,中型车停车区、中转仓库及货物堆场,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保养维修服务区、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商业区、加油、加气站及系统配套工程等,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公交停车场(北疆交通集散中心)施工全过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3、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文件。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注册证书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3、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19:00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10:00至13:00,16:00至19:00(均为北京时间),过时不候。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宏融物资储运有限公司联系人:邹丽梅 138*****780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戴维东邓晨 136*****005 138*****018地址:克拉玛依市光明小区23栋1单元3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 停车场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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