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慈康医院和莆田市福利院迁建工程施工监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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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民政局拟建的 莆田市慈康医院和莆田市福利院迁建工程施工监理建设项目已由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房屋建筑       投资概算: 约5500万人民币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600㎡   招标范围: 详见本施工图纸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要求工期:同施工工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监理大纲副本封面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 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380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专用信箱或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下午17时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08年5月5日下午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8年 4月21日至 2008年 4月 25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莆田市民政局(盖章)     招标代理:厦门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林小姐   
电话/传真:****-******* 138*****335  电话/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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