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澄江县九村集镇及蛟龙潭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澄江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澄江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澄江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澄江县九村集镇及蛟龙潭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2.3项目概况:(1)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近期建设规模为4000m3/d,远期增加建设规模4000m3/d,总建设规模共8000m3/d。规划用地面积约16.5亩,收集范围为澄江县九村集镇的生活污水及澄江县工业园区蛟龙潭片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2)污水管网工程的管径按远期污水量规模计算,设置四座中途污水提升泵站,泵站土建部分按远期污水量规模设计,设备按近期污水量规模配置,管道总厂33.31Km。
2.4招标内容:社会资本。
3.招标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6年(含建设期1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8791.04万元。
3.3项目规模:(1)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4000m3/d,远期增加建设规模4000m3/d,总建设规模共8000m3/d。(2)管网建设近期总厂24.07Km,远期管道总长约9.24Km,管道总长约33.31Km,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HDPE双壁波纹管
DN600
米
1198
重力管,近期全部敷设
2
HDPE双壁波纹管
DN500
米
3671
重力管,其中近期建设2973m,远期建设322m。
3
HDPE双壁波纹管
DN400
米
25443
重力管,其中近期建设16297m,远期建设8920m。
4
压力管(钢管)
DN250
米
1106
压力管,近期全部敷设
5
压力管(钢管)
DN150
米
1893
压力管,近期全部敷设
3.4项目地点:根据《澄江工业园区蛟龙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污水处理厂厂址拟定于蛟龙潭片区澄阳公路东南角,紧邻澄阳公路,厂址现状主要为农田,附近无居民。
3.5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本项目由政府发起,澄江县人民政府授权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另授权澄江县兴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代表政府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公司);同时,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方与项目公司(SPV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其注册资本金拟定约为2637.31万元,其中:澄江县兴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持有10%股权;社会资本方持有90%股权。同时,由县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代表政府方与项目公司(SPV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由项目公司(SPV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融资贷款、设计、建设、运营、养护及管理,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污水厂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能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且2016年末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资产负债率≤80%。
4.3.2施工资质及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2013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处理量不低于4000m3/d的投融资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或参与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业绩;省外企业还需按规定办理入滇登记手续。(注:申请人控股子公司资质及业绩可以视为申请人的资质及业绩)
4.3.3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3.4其他要求: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由申请人自行查询,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有效期须包含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或出具时间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申请人组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4.1)、(4.2)、(4.3.1)、(4.3.3)、(4.3.4)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为同时满足上述第(4.1)、(4.2)、(4.3.3)、(4.3.4)项要求的企业;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至少有一家同时满足上述第(4.3.2)项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
5.2本项目限定参与投标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为4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4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4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申请人融资能力及项目组织实施能力量化评价);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招标方式。
6.政府采购政策
6.1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本项目由政府发起,澄江县人民政府授权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另授权澄江县兴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代表政府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公司)。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共同出资依法成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以该公司为建设业主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637.31万元,其中政府出资263.73万元,社会资本出资2373.58万元。股权比例:政府持有10%股权,社会资本持有90%股权。双方按实际投入的项目资金计算股份,并按股份占比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分配。
6.2澄江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所在地的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协调、政策支持及税收优惠;配合中标社会资本将本项目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PPP项目库。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06月08日至2017年0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经东路41号院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授权委托书;(2)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注: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4)和(5),只须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7)2014年至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8)业绩证明材料;(9)检察院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以上材料均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9日09时00分。
招标人:澄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东路41号院内
联系人:张海洋、袁萍
电话:0871—********-0,18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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