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能源技术综合服务站大中型沼气及秸秆气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能源技术综合服务站大中型沼气及秸秆气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能源技术综合服务站大中型沼气及秸秆气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HTC-ZFCG-HW-2008-008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能源技术综合服务站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安庄村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新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招标范围:

大中型沼气项目

标段

名 称

供气户数

项目地点

1

周口店镇娄子水村1000立方米大中型沼气项目

1000

周口店镇娄子水村

2

琉璃河镇立教村1000立方米大中型沼气项目

900

琉璃河镇立教村

3

琉璃河镇务兹村1000立方米大中型沼气项目

700

琉璃河镇务兹村

4

窦店镇窦店村1000立方米大中型沼气项目(一期建设)

500

窦店镇窦店村

5

石楼镇襄驸马庄村500立方米大中型沼气项目

368

石楼镇襄驸马庄村

大中型秸秆气化项目

6

霞云岭乡四马台村500立方米大中型秸秆气化项目

285

霞云岭乡四马台村

7

窦店镇袁庄村500立方米大中型秸秆气化项目

350

窦店镇袁庄村

8

大石窝镇下营村500立方米大中型秸秆气化项目

320

大石窝镇下营村

9

青龙湖镇常乐寺村500立方米大中型秸秆气化项目

315

青龙湖镇常乐寺村

10

琉璃河镇贾河村400立方米大中型秸秆气化项目

250

琉璃河镇贾河村

6、预算金额:大中型沼气项目1920万元;大中型秸秆气化项目912万元。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应具有承建大中型秸秆气化或大中型沼气的丰富经验和相关资质;

8)投标人应在北京地区有承担系统维护、技术支持和服务的机构。
8、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 400 元/标段,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 。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8 年 4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10、投标截止时间: 2008 年 5 月 8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 2008 年 5 月 8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能源技术综合服务站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安庄村

总机电话:***-********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北京新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55

E-mail:xinhua@188.com

电话(总机):***-********-216

传真:***-********

联系人: 杨美好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北京新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

14、购买招标文件提交以下资料:

(1)通过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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