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山城市棚户区改造(8#、9#、10#、11#、12#楼)招标公告
窑山城市棚户区改造(8#、9#、10#、11#、12#楼)招标公告
京山县窑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9#、10#、11#、12#楼)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170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山县窑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9#、10#、11#、12#楼)已由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京发改字【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山县京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京山县京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天正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温泉新区窑山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京山县窑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9#、10#、11#、12#楼)总建筑面积为20533.94平方米;其中8#楼3966.46平方米,9#楼3363.76平方米,10#楼5831.73平方米,11#楼3603.08平方米,12#楼3768.91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835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承建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全程参与交易过程。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京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县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京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网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jsggzyjyzx.com)。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县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sggzyjyzx.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投标保证金10万元。递交方式: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企业入库时填写的账户汇至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及账户缴纳。
4.4投标保证金于报名截止前缴纳,逾期视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
4.5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请按照网银自动生成账号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湖北省京山经济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山县京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天正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京山县公路管理局四楼地址:京山县住房公积金附楼6楼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人:廖盼
电话:136*****375电话:158*****387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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