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鸭咀村整村推进新建养猪场招标公告
刘河镇鸭咀村整村推进新建养猪场招标公告
刘河镇鸭咀村整村推进项目新建养猪场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河镇鸭咀村整村推进项目新建养猪场经刘河镇鸭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刘河镇鸭咀村民委员
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刘河镇鸭咀村,主要施工内容:猪场主体建设、附属设施建设、基础土方、道路土方等,总投资501374.96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或者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
员)。
3.2投标人中标之后需与鸭咀村委会签订3年的养猪经营合同,自签订合同后每年交村委会5万元租金(详情见附后合同)
4、报名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资格证或业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持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有所注册单位授权
委托书,且每个注册单位仅限委托一人)。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00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
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漕河四路原东昌汽运公司办公楼一楼→教育局隔壁)处获取交易文件。
4.3 交易文件资料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6日上午11时00分止。
开标时间: 2017年6月16日上午11时00分。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2017年12月31日前付1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鸭咀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潘主任 186*****636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尤佳 139*****595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程主任151*****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刘佑强 159*****966
标签: 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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