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河北领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南和县阳光上和项目(3#-8#住宅楼)监理 1.招标条件: 南和县阳光上和项目(3#-8#住宅楼)监理已由南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核字[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领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和县府前街以南、和阳大街以西。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637.02平方米,其中3#住宅楼建筑面积为3006.42平方米,地上6层;4#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935.18平方米,地上6层;5#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431.63平方米,地上6层;6#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708.59平方米,地上6层;7#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777.6平方米,地上6层;8#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777.6平方米,地上6层,均为砖混结构。 2.3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280000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到南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营业执照携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南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按成本收取费用。 4.3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郭高峰 招标代理机构: 李向波、葛瑶、常青、郝庆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 29 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领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和县城东北关造纸厂南侧 联 系 人:郭高峰 电 话:131*****50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钢铁北路205号 联 系 人:李向波 电 话:159*****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