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服务招标公告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服务
项目编号:YCKFQ-TP49(201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整,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2、根据《关于下达盐城市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盐环办﹝2017﹞108号)文件精神执行;方案具体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农用地(重点是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是污染地块)等不同用地土壤环境的风险管控、未污染土壤保护、污染源监管、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重点措施等方面。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3、本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开始工作,20日内提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20日内提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送审稿)及其编制说明,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成终稿。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四、谈判文件发放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300 元整(¥ 叁佰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5日下午15:00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会议室(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一楼)。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开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新都支行
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投标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在定标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即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为中标服务费的10%。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杰 电话:********6110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红 电话:158*****018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1号三楼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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