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文化广场设备采购七、八标段)招标公告
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文化广场设备采购七、八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文化广场设备采购七、八标段)经新源县发改委以新发改综字2016】37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新疆中汇鑫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文化广场设备采购七、八标段)
2.2供货地址:新源县。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本次只招标第七、八两个标段:
第七标段:室外电子屏48套,电子阅报栏48套,大功率音响48套,无线话筒48套。
第八标段:篮球场硅PU60套,篮球架60套,四位定点投篮60个。
2.4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凡参加第七标段投标的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经销商还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1.3凡参加第八标段投标的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硅PU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贰千万元人民币,硅pu生产厂家需通过国家环境标志(I)产品认证及硅pu生产厂家的塑胶产品通过中国田协审定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箱式篮球架应符合GB 19272-2011及最新的国家标准,须具有通过要求的国体认证(NSCC认证)认证书和确认函,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经销商还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4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相应标段的采购内容;
3.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3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4.1报名采用来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报名地点:伊犁州客运站斜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
4.2凡有意参加第七、八标段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3第八标段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国家环境标志(I)产品认证及硅pu生产厂家的塑胶产品通过中国田协审定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公章),国体认证(NSCC认证)认证书和确认函。
4.4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携带2014年-2017年类似业绩两项及以上(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
4.5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并同时携带四套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在伊犁州客运站斜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第七标段80000元,第八标段14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日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汇鑫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万里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艳 电 话:186*****505
监督部门:新源县发改委
监督电话:15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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