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受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其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炎财采计【2017】000062;委托代理编号:HNPJ-YL-019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政府采购编号:株炎财采计【2017】000062

委托代理编号:HNPJ-YL-0191

采购项目预算:*******.00元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 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③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每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须携带: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② 营业执照(有效副本原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副本原件);

④ 《社会保险登记证》(有效副本原件)或者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⑤ 《税务登记证》(有效副本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⑥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⑦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⑧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上述证件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分中心四楼428室(株洲市炎陵县)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 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分中心五楼开标室(株洲市炎陵县),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5、异议征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6、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松青

联系电话:****-********

地址:炎陵县霞阳镇炎陵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海天酒店小巷进600米右转100米)

联系人:张德昌 付凤英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412007

监督单位:炎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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