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行政执法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商城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购买行政执法装备(二次)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商城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商城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购买行政执法装备(二次)项目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6)-8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需购置5座SUV行政执法车1台、7座MPV行政执法车5台,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3、供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安排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563800.00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有相应生产资格的厂家或经销商;
(3)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唯一授权。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相同类型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自行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近年财务状况报告、本项目专项唯一授权(经销商提供);
3、供应商2014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相同类型的供货业绩;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声明函;
6、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的承诺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圃田西路往南1000米过七里河桥右转郑州交通投资集团二楼207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圃田西路往南1000米过七里河桥右转郑州交通投资集团二楼207室)
六、投标接收信息:
投标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接收地点: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圃田西路往南1000米过七里河桥右转郑州交通投资集团二楼208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圃田西路往南1000米过七里河桥右转郑州交通投资集团二楼208室)。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柴主任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城关镇南关街土地规划办(老审计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8日
招标
|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