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昌江县红林农场农业用地外业调查及数据建库论证-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昌江县红林农场农业用地外业调查及数据建库论证-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昌江县红林农场农业用地外业调查及数据建库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468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及地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七地形测量队;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53号测绘大厦3楼。
六、项目说明(采购内容)及申请理由:
项目的主要任务如下:
(1)权属调查与测量工作:利用最新获取航空影像,调查农场农业用地的用地主体、权属信息,测量农场农业用地的四至、地上作物情况、承包租金、承包期限、使用方式、空间位置分布等;绘制地块图,计算地块面积,统计各类农业用地面积;制作地块信息表;打印地块图和地块信息表,供制作农场农业用地台账等使用。
(2)数据建库工作:按照相关数据库的规范要求建立数据库;将cad数据转换成空间数据库数据,并录入农场农业用地地块属性信息;登记簿信息和权证信息等。
(3)信息管理平台开发:ArcGIS 10.1、Engine开发包、SQL Server 2012 R2等;用户管理模块;地图基本操作模块,包括放大、缩小、漫游、地图输出、承包地块搜索查询等功能;农户管理模块,包括承包户信息管理、地块信息管理、四至信息管理、承包户数据分析、权证登记信息、电子档案管理等功能;土地管理模块,包括土地查询、土地处理等功能,其中土地处理包含宗地合并、宗地销户、宗地分割等;查询统计分析模块包括按人口数量统计、按承包地面积统计和按地类分类统计等多种维度进行统计,并以图表形式展示统计结果。
具体申请理由: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海南省总体规划>推进全省“多规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负责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建立“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搭建规划信息综合数据库。
2、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多规合一”编制单位和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单位委托问题》(【2015】41号)文件,我局委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为我县开发“多规合一”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接入省“多规合一”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级与县级互通互联及资源共享。
3、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开展数字昌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工作的函》(昌府函【2013】61号)和县测绘地理信息局与国家测绘局海南测绘资料信息中心签订的《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实施》合同书,2010年至2015年期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资料信息中心承担并完成了数字昌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项目和昌江县“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项目。
综上所述,鉴于该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保证数据库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协调性,基于“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和“数字昌江”的数据库框架建设,考虑到红林农场农业用地数据建库同“一张蓝图”和“数字昌江”的融合性,拟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七地形测量队来承担我县红林农场农场用地外业调查及数据建库项目。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专家小组成员:农秀莲、李晓静、毛建强、符致森、蔡飞
经单一来源专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
根据琼办发[2015]20号文和昌府函[2013]61号文的要求,该项目成果文件须接入省“多规合一”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级与县级互通互联及资源共享,基于“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和“数字昌江”的数据库框架建设,红林农场农业用地数据建库同“一张蓝图”和“数字昌江”的融合性,需保证数据库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协调性。
符合琼财采[2009]1146号文的《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第五款: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要求”的规定。
鉴于以上理由,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七地形测量队。
八、公示期:2017年06月08日--2017年06月14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6*****2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第七层C705房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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