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县乡镇义务消防队器材装备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江西兴国县乡镇义务消防队器材装备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一)、项目编号:XG-08040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简介:全县25个乡镇义务消防队器材装备。包含:正三轮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消防泵、消防头盔、消防战斗服、消防腰带、消防靴等1批,具体数量及主要技术数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
(四)资质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采购质量,要求参与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器材装备生产或消防器材装备经营资格;经销商投标须有制造商授权部门授予的投标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其他资料。
4、投标人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所投产品有对国内消防部队的销售记录;
6、按要求提供其他各种资料、资质文件。
(五)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上午9:00 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其后提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六)、参加谈判时间、地点:2008年4月29日上午9:00开标后,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
(七)、谈判方式: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投标人就设备品牌技术规格、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本次谈判将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作为价格分的评分依据,并适当考虑第一次报价的合理性。
(八)、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2008年4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同时可传真相关资料报名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供货商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一个月后如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还。
(十)、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077
开户行:赣州市商业银行兴国县支行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8%,余款2%满一年付清。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 址:江西省兴国县潋江大道198号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97- *******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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