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职工食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职工食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HC-XZZB-080403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 职工食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我公司受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室内装饰、装修。
(二)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385M2的室内装饰、装修及部份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工程。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部份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工程)。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区财政厅院内。
(七)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 5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年8月 5日,工期75日历天。
(九)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的独立法人资质或其他组织;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 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以上要求均以原件为准,公证件、扫描件、复印件均不认可)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2008 年4 月20 日至 2008 年4 月24 日,每日 9 时 30 分,至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西藏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陕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 报名,2008 年4 月24日至2008 年4 月26日发标。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七、报名时需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企业公章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八、此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陕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社会福利院内
邮政编码: 850000
联系电话: ****-***********-*******
传  真:****-*******
联 系 人: 周先生
陕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
2008 年 4 月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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