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及大屏幕系统招标公告
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及大屏幕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及大屏幕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8日 19:5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09日 09:30至2017年06月15日 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6月21日 09:15至2017年06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01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6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01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机场进场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尤科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及大屏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及大屏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TJS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机场进场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尤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监控平台系统 1套 大屏幕系统:9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取得设备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商的授权书;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9:30至2017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址查询和购买谈判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15至2017年06月2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01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01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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