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询字【2017】41期上杭紫金山矿区及县内重点污染源企业(除蛟洋金铜产业园区)环保预核查服务采购的网上询价公告-紫金询字【2017】41期

关于紫金询字【2017】41期上杭紫金山矿区及县内重点污染源企业(除蛟洋金铜产业园区)环保预核查服务采购的网上询价公告-紫金询字【2017】41期


受委托,就下列商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紫金询字【2017】41期
二、商品名称:本期采购共1包
包1商品名称: 环保预核查服务
三、报价开始时间:2017-06-02 11:39:42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7-06-09 15:00:00
五、备注:

一、询价供应商须知:
1、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甲级以上证书并在福建省环保厅推荐的普通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机构拟入库名单中的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报价的,请在项目公告期间提供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至本代理机构(可先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司邮箱:zjjlzhaobiaobu@163.com):
(1)合格的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签署上杭县政府采购网上询价承诺书【上杭县政府采购网上询价须知(2016年修订版)附件下载】;
(3)缴交项目询价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银行回单(询价保证金须从询价供应商的公司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至本代理机构帐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方式缴款) 。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5)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甲级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上述资料同时在网上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经本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取得参与本项目的有效身份。已在本代理机构报备的网上询价供应商无需再次注册及缴交保证金,但须提供(5)项材料并属于福建省环保厅推荐的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机构名录库中的供应商,否则其询价将被拒绝。
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网上询价须知》规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
3、本项目按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
4、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小罗,联系电话、传真:****-*******,邮箱:zjjlzhaobiaobu@163.com。
5、采购单位:上杭县紫金山矿区环境安全综合监察大队,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6、询价规则详见《上杭县政府采购网上询价须知》(2016年修订版)。
7、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上杭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090。
二、项目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紫金山金铜矿位于福建省上杭县北部的才溪乡和旧县乡境内,距上杭县城的直线距离14.6km,紫金山金铜矿是我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探明的特大型有色金属矿床之一,为铜金共生矿床,呈“上金下铜”的垂直分布特点。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开始对矿区上部的金矿实施开采工作,矿区内现有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和福建海峡科化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除蛟洋金铜产业园区,下同)还有兴朝阳硅业、九州硅业、恒驰硅业等重点企业。
本次环保预核查的目的是排查紫金矿区和县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巩固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如下:
1、环保预核查工作流程
环保预核查工作内容分成两大块,一是环保预核查小组,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的环保预核查并对应各出具一份环保预核查工作报告。二是专家组核查,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保预核查工作进行复核。具体流程如下:
(1)环保预检查小组入驻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
(2)针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逐个进行环保核查,主要内容包括:
①企业自查;
②材料审查:企业逐一进行材料审查。经审查符合各项环保规定的企业,进入现场核查环节;
③现场检查: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是否齐全;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漏拍等情况;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事故环保应急设施运行情况。
(3)针对矿区设置的公用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尾矿库、事故应急池等设施。
(4)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企业环保制度建设、机构编制、环保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
(5)在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的基础上,预检查小组将编制《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预核查工作报告》,总结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意见。
(6)邀请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专家核查组,在预核查小组的带领下,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环保核查复核,并对编制的预核查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形成年度核查报告。
(7)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预核查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后报上杭县环境保护局、上杭县紫金山矿区环境安全综合监察大队。
2、调查工作内容
2.1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调查工作内容:
2.1.1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
①工艺废气设施运行情况;
②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③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方面综合环境问题;
④在线监控安装运行情况。
2.1.2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是否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如何;
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③企业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出水水质是否达标,在线监控安装情况等。
2.1.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2.1.4事故风险防控
(1)检查对象: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企业事故应急池的建设情况,是否规范;
②企业是否配备事故应急池,建设运行情况。
2.1.5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
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④企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
2.2 紫金矿区现场检查内容
2.2.1 采矿及恢复过程核查
(1)采矿过程中的矿尘、扬尘等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2)废石是否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3)采场是否设有防尘、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4)废水是否净化处理后重复利用或外排。
(5)开发企业应负责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生产结束后应拆除生产设施并进行植被恢复。
(6)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污染。
(7)是否设地下水动态观测井,动态观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变化。
2.2.2选矿过程核查
(1)矿石破碎、筛分产尘处,是否采取喷雾降尘、除尘净化措施。
(2)选矿药剂配制及使用装置产生的废气是否采取措施净化,抑制其逸散。
(3)是否采取措施使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
(4)尾矿是否安全处置;尾矿库应采取防止尾矿扬尘的措施,应设地下水观测井,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变化;防止尾矿库溢坝、渗坝;应有闭库措施。
2.2.3 冶炼分离过程核查
(1)物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是否采取措施收尘净化。
(2)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是否采取净化措施。
(3)工艺废水及烟气喷淋废水是否分类净化处理、综合回收。
(4)废矿渣是否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2.2.4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2.2.4.1 大气污染防治
①工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②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③在线监控安装运行情况。
2.2.4.2 水污染防治
①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是否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如何;
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③矿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出水水质是否达标,在线监控安装情况等。
2.2.4.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2.2.4.4事故风险防控
①矿区事故应急池的建设情况,是否规范;
②区内各厂区是否配备事故应急池,建设运行情况。
3、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针对调查内容发现的问题,编制总结报告。目标是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降低环境风险。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总结报告的主要章节安排如下:
(1)项目由来;
(2)紫金矿区和县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
(3)大气污染防治及存在问题;
(4)水污染防治及存在问题;
(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及存在问题;
(6)事故风险防控及存在问题;
(7)紫金矿区和县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8)整改措施;
(9)结论。
(二)完成方式:
成交供应商须组织人员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除蛟洋金铜产业园区)进行环保核查,查找矿区及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并向采购单位提交环保核查结果报告。
(1)采购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和首期合同款后成交供应商须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现场检查并提交核查报告。
(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现场检查并提交核查报告。
(3)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审查,形成年度核查报告。
本次报价含报告编制费、差旅费、税费、监测费、专家审查费等费用。
(三)公告内所有要求均为重要要求,供应商报价时不能实质性响要求的,属重大偏离,其询价被拒绝。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经采购单位确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2)第一次核查报告经采购单位确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3)第二次核查并经采购单位确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审查,形成年度核查报告并经采购单位确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附:商品清单
包号细项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及配置数量单位备注
11环保预核查服务环保预核查工作内容分成两大块,一是环保预核查小组,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的环保预核查并对应各出具一份环保预核查工作报告。二是专家组核查,对紫金山矿区及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保预核查工作进行复核。具体内容详见询价公告。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查 环保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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