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污水二级生化处理系统项目征集供应商
精神卫生中心污水二级生化处理系统项目征集供应商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下列内容实施采购,在第一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现再次正式公开征集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
污水二级生化处理系统,采购数量为1套,预算金额为55万元;
注:本次采购的产品应当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通过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包件。详细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最终采购需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包括三级);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08年4月23日10:30时至2008年4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项目负责人: 林华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供应商受理窗口);邮编: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13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项目划分、采购方式和分包方法等将根据报名情况而定,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1、工程概况
浦东新精神卫生中心位于源深路622号,占地面积约4000m2,建筑面积约4129m2,本工程是对原建筑物进行维修,并增设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日常生活污水。
本项目污水设施预算金额55万元。
2、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及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10T/H,根据环保以新带老原则:
1) 院内雨水和污水实行分流制。
2)厨房油水需经过多级隔油处理。
3) 建造生活污水处理站(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生活污水汇集后采用A/0法,另加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工艺处理,接入市政管网排放。
4) 垃圾需设不锈钢人工格栅。
5) 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DB31/19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即:
CODcr小于100mg/L BOD5小于等于30mg/L
NH3-N小于15mg/L 动植物油小于15mg/L
大肠菌群数小于500个/L SS小于等于150mg/L
6)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产生污泥,由环卫抽运。
7) 主要固定噪声源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曝气风机,源强70分贝。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噪声经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昼夜小于60分贝,夜间小于50分贝。
8) 需另设隔音风机房(设置为地埋式)机房采用隔音彩钢板。
9) 报价中包含设备运输、吊装及安装费以及环保验收检测费。
10)供应商必须详细描述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可附图纸)和配置的设备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
11) 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环保检测部门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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