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南盐场盐田(电力、坨地、坎头房盐区道路、结晶区、沟道清淤、蒸发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山县岱南村鸿南盐场盐田(电力、坨地、坎头房盐区道路、结晶区、沟道清淤、蒸发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岱南村鸿南盐场盐田(电力、坨地、坎头房盐区道路、结晶区、沟道清淤、蒸发区)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经信委、财政厅闽经信计财【2016】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岱南村鸿南盐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招标人为东山县岱南村鸿南盐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岱南村鸿南盐场盐田
2.2工程建设规模:电力、坨地、坎头房盐区道路、结晶区、沟道清淤、蒸发区改造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编制说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中国盐业协会海盐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要求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主要人员要求
3.2.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单元2704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参考资料,若需邮寄,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当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7.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30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和用途为“投标保证金”不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元)。
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全 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7.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3方式三: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3.1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在使用期限内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岱南村鸿南盐场 ;
地址:东山县岱南村鸿南盐场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138*****629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市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单元2704室
电话:
189*****169 联系人:小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