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7~2030年)》和《远安县河库生态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远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7~2030年)》和《远安县河库生态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远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7~2030年)》和《远安县河库生态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法人为远安县水利水电局,招标人为远安县水利水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远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7~2030年)》和《远安县河库生态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规划》编制项目。

本次设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远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7~2030年)》方案编制和《远安县河库生态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规划》方案编制。

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远安县各乡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拟派各专业(水利等)主要技术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所承担相应专业设计要求的执业资格。(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2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在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 月 12日上午9时30分之前通过 CA 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远安县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捌仟(¥:180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9时30分,具体要求:

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水利水电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联系人:曾令洪

联系电话:139*****272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根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