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改造通风设备及系统安装招标公告
化验室改造通风设备及系统安装招标公告
汾阳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化验室改造通风设备及系统安装项目谈判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汾阳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对汾阳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化验室改造通风设备及系统安装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7)—J—19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化验室改造通风设备及系统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内容:
1、通风管道及安装,数量为300米。
2、通风柜,数量为6个。
3、试剂架,,数量为40米。
4、试剂柜,数量为6个。
5、器皿柜,数量为6个。
6、实验凳,数量为50把。
7、万向罩,数量为16套。
8、原子罩,数量为4套。
9、不锈钢推车,数量为3个。
10、主管道风机,数量为2套。
11、离心风机,数量为6套。
12、轴流风机,数量为6套。
13、风量调节阀,数量为13套。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谈判人要求:
1、合格谈判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谈判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需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纳税证明、社保凭证、检察院查询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为:3000。
3、采购预算价为:298200元。
4、合格投标人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3日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
3、联系电话:****-*******
4、报名、开标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洪南路计量局宿舍院内三楼)。
吕梁市汾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017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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