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月岩-敦颐故里管理处道路绿化带工程采购询价项目合同公告
道县月岩-敦颐故里管理处道路绿化带工程采购询价项目合同公告
道县月岩-敦颐故里管理处道路绿化带工程
合同协议书
2017-003880
采购人(全称):道县月岩—周敦颐故里风景区管理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 永州市林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鉴证方(全称):道县月岩—周敦颐故里风景区建设工程指挥部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名称:
道县月岩-敦颐故里管理处道路绿化带工程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929958.29 元
大写:玖拾贰万玖仟玖佰伍拾捌元贰角玖分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
施工地点:道县月岩-敦颐故里(清塘镇楼田村);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税。
4.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完工后,验收合格,经财政评审中心出具决算评审报告,采购人在15日内将评审金额的80%付给乙方,2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经甲方核实无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验收不合格不支付任何款项,质量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项目款项均由道县月岩—周敦颐故里风景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帐户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种植工程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及竣工验收标准
种植工程承包方式:
(1)、苗木、运费、挖穴、种植、管护、苗木手续等苗木成活验 收以前的一切事务及税、费由乙方全包;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按甲方的要求及指定的位置施工,工程量如有增减价格参照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道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苗木调运质量:
(1)、乔木供货规格的验测标准:从树根部起米径测里该树的直径(其中分支点小于米径的,在分支点下面测量),丛生乔木地径从出土处0.2米起量。
(2)、土球的要求:土球的直径不小于胸径的8-10倍;土球厚 度不小于土球直径的1/2。
(3)、起挖苗木对土球、树干采用草绳进行精包装,苗木到场 时保证土球、根系、树枝、树皮不得操作和损坏,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防晒及保湿处理。
(4)、所供苗木必须保证全树冠无病虫害。
(5)、苗木的高度、冠幅、胸径必须达到合同要求规格。
(6)、所有苗木从起苗到施工现场时间不超过2天,保证树叶新鲜,不严重失水。
种植穴质量:
(1)、 苗木种植穴规格要求:米径20厘米以上的树种:长1.5米 X宽1.5米X深1.5米;米径10-19厘米以上的树种:长1.2米 X宽1.2米X深1.2米;米径6-9厘米的树种:长0.8米X宽8米X深0.8米;
(2)、种植穴挖好及土地整平后,方可填土种植;
种植质量:
(1)、 种植深度:土壤下沉后根茎和地面等高或略高;
(2)、 树干垂直度:树干与地面垂直;
(3)、树干支撑:用三角架支撑,每根撑干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3厘米,撑干高度不能小于1.0米,撑干不能损伤树皮。
(4)、灌木及地被苗种植要求:必须深耕40厘米以上,碎土、整平、除杂后方可种植;
(5)、种植后,由甲方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工程质量,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不付款。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2天正式动工,合同签订后45内完工。 因甲方原因以及雨、雪天气影响,造成乙方无法施工,可适当延长工期,延长的工期不视为违约,因发甲方原因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
管护:
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浇水、管护及损坏由乙方负责。
成活标准、验收方法及验收时间:
(1)、成活标准:乔木和灌木分支85%以上,视为成活;;地被苗每株抽发3个芽以上视为成活;
(2)、验收方法:由乙方和甲方到工程现场逐株清点成活株数。
(3)、苗木价格,按成活苗木计价。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胜贤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139*****959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州冷水滩支行
鉴证方:道县月岩—周敦颐故里风景区建设工程指挥部
指挥长: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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