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恩市发改投资[20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恩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自筹。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起点~K1+440,全长1353.657m,道路红线宽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含桥梁一座,长103.08米,宽50m。项目预算约9300万元,项目工期540日历天,项目地址为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北接金龙大道中段与金山大道交汇处,南连龙洞河南路。

2.2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通讯通道、电力管沟工程、桥梁工程、通道工程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 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在一体化平台上公示的网页打印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段为近两年,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

3.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如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3.6 凡是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申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 2017年6月14日17:30时止,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1:00时,地点为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恩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路97-2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 134*****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01室

联 系 人:谭渠

邮 箱:********31@qq.com">********31@qq.com

电话(传真):****-*******

邮 编:445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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