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梅花园社区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雀梅花园社区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SZCJ2017-S-T-086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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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惠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雀梅花园社区配套设施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7-S-T-086号
二、谈判内容:雀梅花园社区配套设施(具体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图纸资料时间:自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7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谈判响应单位报名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响应单位具有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服务的能力,具备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三)谈判响应单位须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非苏州地区注册的谈判响应单位的需在苏州地区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服务。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材料要求(以下所有有效材料应加盖报名单位名公章,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谈判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验。
2、非苏州注册的谈判响应单位需提供苏州地区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验。
3、提供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7年6月8日13: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惠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
谈判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韵 张瑾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 勘察现场:
(1)谈判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向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谈判响应单位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安装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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