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小龙林场森林抚育招标公告
国营小龙林场森林抚育招标公告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国营小龙林场的委托,对 国营小龙林场森林抚育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营小龙林场森林抚育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4,300
四、采购数量:3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2016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 | 1项 | 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 人民币80.73万元 |
2017年度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 1项 | 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 人民币7.83万元 |
2017年度市级财政森林抚育项目 | 1项 | 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 人民币49.87万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7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报名方式为被授权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4)项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第(2)与第(3)项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6月12日 至 2017年06月1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俊杰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赖志坚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 |
联系人:刘俊杰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1510 |
(三)采购人:国营小龙林场 |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
联系人:赖志坚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3321 |
发布人: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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